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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即将来临

高校毕业生的档案

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

请广大高校毕业生及其家长了解相关政策、规范档案转递!

一、档案业务经办指南

1、档案接收范围

(1)具有泊头市户籍普通高校毕业生。

(2)非泊头市户籍到我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档案邮寄具体事项:

(1)毕业生需将以下信息认真填写并打印贴于学籍档案袋封面。

(2)档案邮寄信息

邮寄单位名称:泊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泊头市裕华中路17号

联系电话:0317-8193088

接收 人:人才市场

邮 编:062150

二、档案接收开具调档函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户口簿(在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办理时提供)或合同期内劳动合同(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办理时提供)(均为原件

3、代办需另外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各1份)

三、档案转出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接收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原件)

3、代办需另外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各1份)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 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

《河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经办规程》

来 源:泊头人社

编 辑 :张博文、房越

审 核:郑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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