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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山下乡,一代人镌刻在岁月里的青春印记。辽宁锦州古塔区75岁老人龙希云,年轻时响应号召下乡奉献十载年华,返城后进入集体企业务工。时至暮年,本该安享晚年,却因原企业档案遗失,十余年间无法办理退休、拿不到一分养老金!老人穷尽个人力量搜集人证、物证、社区实地调查证明,多条证据链条完整,相关部门依旧固守“唯档案论”不予认定工龄!档案不在,难道过往实实在在的工作经历也随之一笔勾销?历史遗留的档案保管疏漏,为何要让一名古稀老人独自吞下苦果?

一、青春奉献时代,暮年却遇养老困局

龙希云生于1951年,1968年响应国家号召,奔赴锦西县金星公社骆焦生产队上山下乡,把18至28岁最宝贵的十年青春奉献给农村建设。1978年按照政策返城,由当地政府统一安置进入古塔区包装箱厂参加工作,1981年因工厂经营不景气办理停薪留职,整段履历脉络清晰。

年过六十之后,龙希云开始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核定下乡及工厂工作工龄,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可社保经办部门给出答复:查不到该企业留存的个人档案,无法证实他的工作经历,拒绝受理退休申请。

岁月流转,原古塔区包装箱厂早已解体关停。工厂不复存在,档案不知所踪,难道一个人的工龄,只能锁在纸质档案袋之中?实实在在的知青经历、工厂上班的过往,就因为档案遗失便可以直接全盘否定吗?75岁的龙希云如今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养老金作为生活来源,往日积蓄消耗殆尽,晚年生活陷入窘迫境地!

二、穷尽取证之路,多证据难破制度壁垒

为证明自己的工龄,龙希云四处奔走取证。他找到当年一同下乡的知情人、原厂工友、老干部,多名亲历者亲笔写下证言证词,交叉印证其在包装箱厂务工的事实;古塔区保安街道西长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专程前往原厂旧址实地走访、向周边群众调查核实,出具正式情况说明,确认该企业真实存在,只是年代久远企业消亡,档案已经无处查找;同时老人还保留原始户口本、知青相关历史材料,形成人证、物证、社区官方证明相互印证的完整证据链。

全套材料递交之后,现实却没有迎来转机。人社社保部门依旧以没有原始企业档案为核心理由,对工友证言、社区实地调查结论不予采信,没有对一众证人开展核实核查,也没有结合历史遗留问题开通处置通道!

依据《档案法》规定,企业职工档案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保管,档案损毁、灭失的责任归于保管单位,并非职工个人。龙希云不存在私自调取、损毁档案的行为,没有任何过错,却要为保管失职承受晚年生活无保障的后果。档案是重要凭证,但绝非唯一凭证;档案可以消失,发生过的历史事实不能就此否认!

三、十余载申诉碰壁,盼据实还老人公道!

十余年间,龙希云辗转社保、街道、工信等多个部门,也向古塔区人民政府正式递交书面申诉。社区已经实地走访确认企业历史,多位老工友愿意出面作证,法律条文明确档案保管责任不在个人。可老人的合理诉求,一次次陷入“没有档案就不能办”的循环答复!

龙希云的核心诉求清晰明确:一是厘清责任,档案遗失属于档案保管环节失职,不利后果不该由个人承担;二是恳请人社、社保部门摒弃“唯档案论”,对全部证人证言、社区调查材料开展实质性核查,尊重客观历史事实;三是按照国家知青、集体企业职工相关政策,据实核定全部工龄,依法办理退休手续,补发对应的养老金,保障75岁老人的基本晚年生活。

一代人上山下乡挥洒的青春汗水,绝不能随着遗失的档案一并化为乌有。政策制定的初衷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是拿来机械套用、搪塞群众的挡箭牌!档案只是凭证,不能凌驾于客观事实之上!

历史遗留问题不该让普通老百姓独自买单。期待属地人社、社保直面全部人证、物证与社区调查结论,扛起为民履职的责任!厘清责任、据实核定工龄,落实退休及养老待遇,给老人一个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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