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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跳跳舞,钱就来了,不用问爸妈要生活费,那时候我觉得一切都很美好”。当公会和平台以“未满足合同约定”的两起官司摆在面前后,这个曾让安徽某高校表演系的罗莉,才从梦想跌落回现实。中新社的报道证实,这一“被××平台索赔8000万的女大学生”的亲身经历告诉人们,网络直播并不像人们看到的那么光鲜亮丽,其背后鲜为人知的各种坑,一般人很难透过其被笼罩的光环看清。
一般人看来,“只要有耳机和手机,就可以进行直播”,而且,“不需要打卡,不需要才艺,不需要工作经验,时间自由”,以及“签订合同后还有人负责培训、引流和资源对接”,似乎大部分人都可以做到。尤其是,一些直播公司还开出6000到8000元的,甚至更高的基础薪酬,对于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来说,确实具有极大的诱惑力。
但正如人们常说的那样,天上不会掉馅饼,更不会有免费的午餐,尤其是更不会有太多的机会让人一夜暴富。除了已经引发网友热议的“被××平台索赔8000万的女大学生”萝莉外,中新社的报道披露,仅湖南商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炎代理过的主播与公会的纠纷,就近百起。而曾为MCN机构(专门为网络视频创作者提供服务的机构)提供法务咨询服务的刘昕称,“他所在的公司每个月都会处理300个至400个MCN机构与主播纠纷案,其中大多数是大学生主播,他们因违约被机构索赔高额违约金”。说明误入主播行业而惹上官司的大学生不在少数。
那么,这些大学生因何会接二连三地走上直播之路,而后又惹上官司难以脱身呢?
有关报道揭出,MCN机构不外乎利用了大学生涉世未深,急于赚钱的心态,在签订合同之初,就设好了套路。
一是“合同约定”暗藏陷阱。“被××平台索赔8000万的女大学生”萝莉之所以惹上官司,就是MCN以其“未满足合同约定”对其索赔。
二是“偷梁换柱”。如被招聘平台上招聘主播的信息吸引的大一学生邱念,其签合同前看到“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上写明每天直播5个小时,每个月直播25天”,但“合同签订后,她却被要求每天直播6个小时,每个月直播26天”。尤其是,邱念签订合同后,“MCN机构以‘需要到深圳总公司盖章’为由把合同收走”,邱念自己手中没有合同。结果,在直播一年后,邱念因学校课程紧张,无法满足直播时长要求,被MCN起诉,被索赔13万多元。
三是“计时机制”藏猫腻。据有关报道,MCN通常会在“‘直播有效天’‘直播有效时长’与‘直播天数’‘直播时长’”这些概念上做文章。MCN机构和大学生签约的时候,“通常告诉主播一天播6个小时就够了,可实际上这6个小时是有效时长而不是直播时长”。所谓有效直播,是指直播“需要快速准确地击中观众的情绪,学会接住自己埋下的梗,琢磨自己的话术、妆容、直播场景等”,而不是一般人理解的单纯的时间长短。
四是招聘“格式条款中藏风险”。如有关人员所说的“MCN机构的合同往往是格式合同,或者签订直播合作协议而非劳动合同”。然后将陷阱藏在合作期限、分配方式等条款中。“如在合作期限一栏中,夹杂协议期满后自动顺延的条款。在直播账号一栏中,对于直播账号的注册和实名认证以及绑定手机号信息等由MCN机构所有,目的是让主播在违约或者解约后将直播账号留在MCN公司”等。以及“在收益分配一栏中,MCN公司往往将保底收益的方式转换为收益分成模式”。
综上所述,网络直播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时候了。
此外,青锋在这里要对近期引发人们高度关注的第一座对泼天流量说“不”的城市菏泽予以点赞。其及时叫停菏泽南站直播,说明他们在看到代表城市形象的火车站变成了一个“混乱的秀场”后,充分认识到,尽管有可能“一个人带火一座城”,但其终不能长久的让流量变成长期“留量”。如“想让大家吃上最便宜的拉面”的山东费县的拉面哥程运付,因长期坚持所卖拉面不涨价,让其本人以及所在地红极一时,但终归没有火上多久,更没有给当地带来更大的变化。其结果仍然是尘归尘,土归土。
因此,青锋在此再多说一句,企图通过网络直播让自己爆红或轻松掘到一桶金的大学生们,也该醒一醒了。在如此多的教训面前,幻想靠直播爆火的大学生们,要对直播说不!然后一心一意地回归自己的学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