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强青岛报道

5月20日,青岛市城阳区出台房地产“一揽子”政策,包括发放新建商品首次网签住房购置补贴、购买商办用房作为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用房、城中村改造项目房票安置等。持有“房票”可购买纳入房源的城阳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房票”使用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使用“房票”购房,购房款不低于房票票面金额的95%……5月24日,城阳区住建局城市化建设服务科相关负责人对“房票”制度涉及的相关问题做出解答。

“房票”制度5月20日开始实施,试行1年

发放数量视居民自愿选择的数量

日前,青岛市城阳区发布《城中村改造项目房票安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房票”安置是安置房的一种补充形式,《细则》适用于城阳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符合旧村改造启动条件,但尚未启动的城中村集体土地上宅基地房屋的补偿安置;城阳区行政辖区内(河套、红岛街道除外)已启动改造的社区采取分期建设的,经街道、社区、区属国有企业三方研判可行后,可实行“房票”安置。

“房票”自今年5月试行到2025年5月截止,试行期1年。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可选择使用“房票”安置,也可以选择安置区的安置房,同时可以选择“‘房票’+安置房”的方式,以180平方米的房子为例,被征收人可选择90平方米的安置房,另外90平方米可以折换成“房票”。政府部门将根据居民选择“房票”安置的数量进行“房票”发放。

“房票”面额=(政策内安置面积-安置区实物安置面积)×平均单价,平均单价由区住建部门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结合该社区的安置区土地属性(出让、划拨)评估确定。“征收宅基地上的每间房子折成安置房是45平米,4间房子则对应安置房180平方米。如果被征收人选择100平米的安置房,那剩下的80平米可折成‘房票’,也可再选择一套同等面积的安置房。”城阳区住建局城市化建设服务科负责人表示,“房票”试行的区域为旧村改造区,之前只有安置房安置一种方式,现在多了“房票”这一种方式,对于在城市开发边缘的旧村改造区居民来说,多了更多的选择机会。

“房票”使用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

二手房不在“房票”购买范围内

据介绍,此次发放的“房票”持有使用有效期限为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至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止,最长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使用的,视同被搬迁人自愿放弃“房票”安置,被搬迁人须在其社区安置房完成统一摇号选房后,在该社区或临近社区剩余安置房中,按照不高于其个人政策安置内总面积且面积就近的原则,以该“房票”面额除以平均单价所得的面积规模选房。

“房票”实行实名制,持有人为被搬迁房屋的所有权人。经持有人授权并提供相关证明后,“房票”可以限定在持有人的配偶、父母、子女范围内转让、赠与使用,同一人多张“房票”可合并使用。持有“房票”的搬迁人在购房时可以选择使用多张“房票”合并购买1户大面积的商品房,合并张数由搬迁人根据家庭情况自由选择。除此之外,“房票”不得拆解、转让、赠与、抵押、质押、套现。

纳入“房票”安置的城阳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且为现房或6个月内能够完工交付的期房,搬迁人可持“房票”购买。城阳区的二手房则不在“房票”购买范围内。

被搬迁人使用“房票”购房,购房款(含配套的车库、储藏室等价款)应不低于房票票面金额的95%(含合并使用)。“假如‘房票’面额为100万,那么使用‘房票’购买的房子房款总额不能低于95万。如果使用100万的‘房票’购买价值98万的房子,多出的2万块钱将会再返还给持有人。”该工作人员表示,“房票”面额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需要持有人自己贴补差额。

入库的房源单价用已成交单价做参考,只低不高

涨价的问题居民不需要担心

“房票”安置措施发出后,不少居民们也表示了自己担心:房子现在100万,过段时间可能八九十万,“房票”又有使用期限,选“房票”的亏空怎么办;没发“房票”买房前房子可能1万元一平方米,“房票”购买房子会涨价……

对此,城阳区住建局城市化建设服务科负责人表示,“房票”购房是一种安置行为,不能等同于投资行为。社区集中实物安置房的价值同样无法预判。“对于居民担心的使用‘房票’购买房子,房子会涨价问题,我们也做出了相应的举措。‘房票’能购置的房子都是进行了一定的折扣才能够进入房源库。”该负责人表示,新建商品房如果没有对外售出,会根据房子的备案价,通过一定折扣后选入库源;如果新建商品房已对外售出,则会根据售出房屋的网签价格,进行一定折扣后再选入库源。“现在是试点试行,目前辖区内只有一个正在采取分期建设的社区,我们会根据该社区内居民选择‘房票’安置的数量,来确定最终的入库房源数。”

同时,城阳区住建局城市化建设服务科负责人表示,入库房源的质量他们会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入库房源的每一套房屋质量都能经得起考验。

新闻线索报料通道: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齐鲁壹点”,全省800位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