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衔珠江而临大洋、通内地而向海外,是坐拥得天独厚区位优势的“湾区之心”。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南沙为粤港澳合作发展三个重大平台之一。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南沙又被赋予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的全新定位。

为促进南沙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去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方向已明,闻令而动。近年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聚焦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持续探索粤港澳司法规则衔接,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服务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扩大“朋友圈”协同发展多赢共赢

“南沙法院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让我们的科技创新更有信心。”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校长倪明选说道。

今年4月25日,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南沙法院与港科大(广州)联合举办了“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携手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主题活动。

当天,南沙法院驻港科大(广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揭牌成立,南沙法院发布《技术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2019-2023)》,指导港科大(广州)的学生们完成了一场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的模拟庭审并结合知识产权合同纠纷预防和化解开展普法讲座。此后不久,南沙法院又与港科大(广州)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开展长期合作。

此次协作,对于在广州率先落地的重大科创平台之一、肩负重大使命的港科大(广州)而言,将提升其在开展科技创新、培育转化运用知识产权过程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对于南沙法院而言,港科大(广州)在高新技术领域的专业优势、创新实践、人才优势等,可以为南沙法院专业解纷提供有力支持,双方的协作能较好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助推粤港澳大湾区新质生产力发展。

通过“强外联”的方式,服务中心大局建设,实现共赢、多赢的做法,在南沙法院已非首次。

升级大湾区跨域司法协作平台,与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院共同签署《关于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开展案件办理、多元解纷、创新示范跨域协作,实现与前海、横琴法院共享资源、共促创新和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提升跨域解纷效能。

持续健全“1+8”知识产权全链条协同保护机制,联合海关对中外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法律辅导,让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更有信心;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案件审理中进行调查取证,协助查明案件事实;邀请相关单位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案件庭审,并就工作中协同联动的相关情况展开交流。

接待香港区域法院、澳门终审法院代表团来访,举办跨境解纷主题开放日、研讨会等,促进湾区联通“双向奔赴”。

下好“先手棋”规则衔接一路向新

2023年底,在一宗涉港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某信国际公司申请追加香港某源公司作为被告,为协助案件送达,提高审判效率,原告某信国际公司当庭表示代理人可与该公司取得联系。

原告代理人根据自身掌握的香港受送达企业状况及前期已与该企业取得联系的优势,依托原告本身设立于香港、代理人频繁往返内地与香港等有利条件,主动向南沙法院申请委托其向该公司进行现场送达。

收到原告提供的相关资料后,南沙法院进行了仔细审查,确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后,同意原告申请并根据南沙法院早前出台的《关于开展委托当事人(或委托律师)送达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向原告代理人发出《诉讼文书送达授权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了委托送达手续。

不久之后,原告代理人持送达授权书抵达香港某源公司住所地,现场向该公司送达应诉材料、追加被告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该公司工作人员现场签收上述材料并签署送达回证。原告代理人现场拍照后,将送达回证及相关送达证明材料送交回南沙法院审查认定送达效力。

这是南沙法院借鉴香港当事人主义诉讼规则,创新出台委托当事人送达改革试点相关文件后,又一宗委托当事人成功完成送达的涉港商事案件。

整个委托送达程序规范、高效,在充分发挥当事人参与送达主动性的同时,通过诚信告知、效力审查等程序,明确当事人受托送达的义务和责任,保证了送达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开拓了涉港民商事案件送达的有效路径。

在涉外涉港澳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域外送达一直是一个难题,严重拉长此类案件的审理时间。为破解涉外涉港澳案件送达难问题,南沙法院持续开展多维度的创新探索,努力破解涉外涉港澳审判瓶颈问题,全力提升涉外涉港澳案件送达质效。

在实际操作层面,从出台《关于开展委托当事人(或委托律师)送达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到制定《域外送达操作手册》规范送达程序,再到积极应用微信、短信、电子识别认证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提高送达效率等,南沙法院一直在努力。

在理论研究层面,南沙法院积极对内地法院实质性推进当事人主义送达的路径探索展开深度调研,撰写论文获得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论文一等奖,也是2023年广东法院唯一获得一等奖的论文。

据了解,南沙法院是全国首批获最高人民法院授权试点与澳门终审法院直接对接办理司法委托送达和调查取证的内地基层法院之一。

在深化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创新探索道路上,南沙法院赓续笃行、从未止步。

除了此前已经推行的属实申述、类案辩论、事实清理等系列与港澳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外,去年年底,南沙法院又在涉港澳房地产审判领域开展诉前多元解纷机制创新,出台全国首个《涉港澳房地产纠纷诉前管理规程》。

依据该规程,在涉港澳房地产纠纷处理过程中,南沙法院可引导当事人在诉前填写《诉前管理问卷》,结合问卷内容,围绕程序问题及争议事项向当事人发出《诉前管理告知书》,为当事人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诉讼指引和服务,提高涉港澳房地产纠纷案件办理质效。

打造“优选地”精品战略提升跨境解纷效能

“本案通过在线调解的方式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既提高了双方和解方案达成效率,又节约了我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2023年10月13日,南沙法院收到的一封来自一家香港公司的感谢信,信中对南沙法院及法院聘任的香港特邀调解员张斯淇和内地特邀调解员何丽珊高效专业的调解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年5月,该案被评为2023年度广州法院十大调解案例。

这是南沙法院运用“内地+港澳台/外籍调解员”成功调解的涉港案件之一,也是南沙法院实施精品战略的一个缩影。

南沙法院依托集中管辖涉外涉港澳案件优势,融合国际国内高水平纠纷解决规则,协同域内外高质量多元解纷资源,全力打造一站式跨境纠纷解决系统平台,形成粤港澳大湾区“枫桥经验”南沙模式,相关经验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至今,南沙法院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829件,积极探索适用域外法审理案件,积极扩大涉外司法公信力和影响力,民商事判决及调解书分别获台湾新北地方法院、香港高等法院承认。

《南沙方案》印发后,南沙法院牢牢把握其赋予南沙的重大机遇,迅速制定并深入推进贯彻落实《南沙方案》30条意见、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实施《南沙意见》,协助广东高院、广州中院分别制定贯彻落实《南沙方案》服务保障文件,先后出台《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意见》《服务保障自贸区发展意见》等系列文件,确保涉外审判精品战略落地见效。

文、图 张豪 通讯员 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