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女子罗某和男子李某是邻居,两家因自留地划界问题一直有矛盾。

去年4月6日,李某在门前砍树,罗某和家人以所砍树是自家的为由上前阻止。

双方由此发生争执,冲突中,罗某捡起李某放在地上的篾刀,将李某砍伤。经鉴定,李某的伤情构成重伤二级。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仙桃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调取了案发地监控录像,同时前往案发地实地走访。

检察官通过反复观看监控录像并逐帧分析,查明罗某的行为并不构成正当防卫,同时依法认定被害人李某无过错。

检察官将阅卷审查与现场勘验、实地走访相结合,全面准确查明案件事实,确保不枉不纵。

去年9月,仙桃市检察院以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对罗某提起公诉。今年3月,法院二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赔偿李某经济损失28万余元。

二审判决后,罗某对判决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很大一部分未予履行。为防止因案致贫,承办检察官主动将线索移送控申部门。仙桃市检察院控申部门经过核实,认为李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今年4月,检察机关向李某发放了312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其渡过难关,传递司法温度、增进社会和谐。

来源:仙桃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