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日报”

5月24日,记者从榆林市政务服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榆林共实施惠农补贴项目3个,下达资金共计9.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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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榆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土地确权面积为基准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优先粮食种植,优先耕地保护,防止耕地撂荒、抛荒、“非粮化”等现象发生,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严格实施补贴要求,对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抛荒地、撂荒地等不予补贴。去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达7.577亿元,630579人受益。

种粮一次补贴按照中省有关要求,结合榆林春耕生产情况及粮食种植实际情况,对玉米、马铃薯、大豆、小杂粮、水稻等粮食作物的生产者给予补贴。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去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6700万元。

农机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去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430万元,13384人受益。

记者 吴杰 戴榕梓

编辑 刘雅娇 校对 叶蕊 责编 李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