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宿迁中院庭审观摩活动

正在火热进行中!!!

本期主题

公司业务员未将收取的货款交至公司,

公司能否以此为由拒绝履行交货义务

下滑报名参加本期的庭审观摩活动
看法官如何释法明理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5月30日上午9:30,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甲公司与被上诉人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邀请群众代表届时参加旁听。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24日,乙公司通过微信向甲公司的业务员许某下单购买货物,并于2023年4月25日向许某微信支付货款12397元,2023年4月29日乙公司收到甲公司发送的货物。在此期间,许某向乙公司介绍甲公司有预付400000元货款,可享受优惠5个点和部分货物单价优惠的政策。乙公司遂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5月4日向许某微信上转账288000元、92000元共计380000元。

乙公司先后在2023年4月28日、5月2日、5月4日通过微信向许某下单,并于2023年5月3日、5月6日、5月7日收到相应的货物,发货总金额为118377.32元。2023年5月11日许某去世,甲公司停止向乙公司送货。另,甲公司出具的送货单的收货单位是丙公司。

因甲公司停止供货,乙公司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货款。甲公司提出反诉认为许某无权代表公司收款,也未将收取的款项交至公司,乙公司收到的货物是许某擅自发货,要求乙公司返还不当得利。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乙公司的诉讼请求,驳回甲公司的反诉请求。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合议庭成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审判长董大千

(承办人)

董大千,二级法官,现任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员额法官。自参加工作以来,长期从事执行、审判工作。先后参与执行、审理各类案件1600余件。所审理的案件申请再审率低,零发改。先后多次获评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记个人三等功2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审判员李静

李静,二级法官,现任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员额法官。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多年,处理大量民商事纠纷。撰写的多篇案例、调研文章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曾获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审判员刘爱萍

刘爱萍,二级法官,现任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员额法官。参加工作以来,埋首民商事审判一线十余年,脚踏实地,秉节持重,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200余件。审判之余,笔耕不辍,撰写的多篇裁判文书获得国家、省级奖励,多篇案例获得国家、省级奖励。曾连续多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注意事项

1.旁听庭审人员需年满18周岁。

2.进入法院需接受安全检查,并出示身份证。

3.旁听庭审时需遵守法庭纪律。

报名通道

1.报名期间:即日起至5月28日17:00。

2.报名通道: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表并提交。

3.结果反馈:因场地限制,旁听名额有限,法院将在报名人员中随机抽取参加旁听人员,请等待短信通知,最终报名结果以短信通知为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观摩庭审前请务必带上

身份证!

身份证!

身份证!

如果您喜欢我们推送的文章,请将"宿迁中院公众号"加为星标,分享您喜欢的文章并点击页面下方的“在看”“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