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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的两个宗旨: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惩罚犯罪往往是被动接受,保障人权大多需要主动争取。从犯罪嫌疑人被拽进刑事诉讼程序开始,便基本处于被控制、被限制的被动局面。惶恐和焦躁填满了所有的情绪,即便懂得一些刑事法律常识,也不足以应对扑面而来的强制措施的压迫感和即将发生的刑罚压力。

好似一溺水之人,在水中胡乱扑腾的状态。好的刑事律师会伸出一只手,将犯罪嫌疑人的手拉住,先让他稳定心神,再一步步陪着他一起往岸边走。

一个人的夜路很难走,往往需要大声歌唱才能驱赶恐惧,任何一点儿风吹草动都会让人神经紧张,甚至不得不加快慌乱的脚步,偶有摔倒的可能。但两个人就不一样了。一边聊天一边往前走,聊得好了,可能时间和路程都会有变短的错觉,这份错觉并不是麻痹,而是残酷遭遇下的暖心慰藉。并不是麻痹,而是残酷遭遇下的暖心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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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案子,始于咨询,终于结果,嫌疑人找到我们的时候,不知道走过了多少夜路,他们异常疲惫,有家人作为后盾的还好,有很多案件是嫌疑人一个人硬抗下来的,我们是了解他们经历的第二人,其实要感谢他们的信任。‍‍‍‍‍‍‍‍‍‍‍‍‍‍‍‍‍‍‍‍‍‍‍‍‍‍‍‍‍‍‍‍‍‍‍‍‍‍‍‍‍‍‍‍‍‍‍‍‍‍‍‍‍‍‍‍‍‍‍‍‍‍‍‍‍

案件的咨询还是异常关键的,特别是如何把握案件的生和“死”,这里的“死”即过份强调案件的绝望气氛。‍‍‍‍‍‍‍‍‍‍‍‍‍‍‍‍‍‍‍‍‍‍‍‍‍‍‍‍‍‍‍‍‍‍‍‍‍‍

前不久,我就面对这样一起咨询,嫌疑人涉嫌犯罪,不敢告诉家人,自己好不容易从农村走出来,准备考公,因为社会经验不足涉嫌犯罪。由于没有正确的引导,嫌疑人甚至已经准备跳楼自杀。‍‍‍‍‍‍‍‍‍‍‍

某天晚上,他看到了我的文章,通过多种途径找到了我,我和他语音沟通了半小时左右,我感觉他的案子没有他想象的难以颠覆,结合我以往的办案经验,给他提供了几个建议,如果操作得当,完全可以不起诉处理,避免背上一个犯罪记录影响未来发展。‍‍‍‍‍‍‍‍‍‍‍‍‍‍‍‍‍‍‍‍

他听了我的建议后如梦惊醒,他开始以为这个案件没救了,等待他的只有是判刑,前途未卜,他告诉我,他在和我语音以前,已准备跳楼。‍‍‍‍‍‍‍‍‍‍‍‍‍

我没想到,有一天自己的某些文章还能发挥如此重要的作用,实乃我的荣幸。‍‍‍‍‍

这个案件,就充分的说明了,有时候咨询我们的当事人,真的会在生与死之间徘徊,面对这种当事人,给他们希望是非常重要的,即使有时候是善意的谎言,等他们大喜过望,也会恢复冷静,发现自己选择自杀的莽撞和失智之处。‍‍‍‍‍‍‍‍‍‍‍‍‍‍‍‍‍‍‍‍‍

所以,我认为,律师的社会价值不仅仅只在于办案本身,做好法律咨询也是富有意义的。‍‍‍‍‍‍‍‍‍

一个优秀的律师,面对一个案件,从法律咨询开始就要高度重视,把咨询做深做实。‍‍‍‍‍

因此,如果问我,刑事律师有何价值,大家耳熟能详的我就不多说,做好法律咨询合理引导当事人一定是第一位,哪怕案件无法形成委托,通过律师的智慧和专业,能够改变他人的人生,这也是价值所在,只不过,大家都忽略了这个价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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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贵阳律师,专注刑事辩护,百件刑案经验,缓刑取保案件多起。

律协刑专委委员,律所主任,帮助电话:15599189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