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真正有精神病的不送去治疗,没有精神病的却被送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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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新闻,5月23日上午9时许,湖北孝感市孝昌县发生一起精神障碍患者持刀伤人案,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伤者生命体征稳定。经查,53岁的犯罪嫌疑人卢某某,初筛为三级精神障碍患者。村民介绍,卢某某不犯病时可以正常操持农活、照顾父母。

出事前几天出现胡言乱语、容易激动情况,村干部察觉异常,跟他家里商量把他送到医院治疗。“出事那天早上,原本是要去医院的,还没出发,他跟他妈争吵了几句,之后就拿刀砍了他妈。邻居家里办事,去了不少亲戚,有人去围观、劝架,结果被他砍伤多人。死者中有好几个老人,包括他妈,还有邻居家一个两岁的孩子。”

当地民政部门应该对此事负责,国家有政策,对于那些无力承担治疗费用的精神病患者家庭,民政部门应该及时进行救助,凡是精神病患者家属申报过而民政部门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当地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应该承担责任,并且承担被害者的赔偿责任。不能因为是精神病人作案就让受害人及其家属无处寻求赔偿。

真正有精神病的不送去医院,没有精神病的却被送去医院。近日,湖北省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事情,杨家山村村民李和永计划上访,就在他临行的前一天,李和永被当地村委干部认定为精神病患者,强行扭送至精神病院。更加令人感到恐怖的是李和永年老的母亲也在深夜被移送至精神病房,对外声称为精神分裂。在当地有关干部的悉心关照下,一场轰轰烈烈的上访,变为了一场全家精神病的闹剧。

国家设立上级的政法机关,本来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下级解决不了的问题的。否则,要上级干什么用。党中央和国务院早就明文规定,禁止拦访截访。可是仍然有不少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视党纪国法如儿戏,随意践踏,顶风作案,采取各种措施将赴京上访者进行管控。这就会造成老百姓状告无门,导致一些遭遇不公的人直接绕过法律程序,作出危及他人危及社会的极端举动;自行执法,甚至自杀性报复社会滥杀无辜。

做好信访工作,关键要为老百姓维权,单纯维稳,不解决具体的利益问题,是治标不治本的,只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陷入“越维越不稳”的怪圈。维稳要先维权,维权才能维稳,维权是维稳的基础。以触犯国家法律、侵害公民权利为代价,把没有精神病的访民当作精神病人非法拘禁,靠黑监狱、黑保安、黑打手等来维护的所谓“稳定”,不过是在营造幻象,这才是和谐稳定的真正敌人。

在当前只有上级才能管得了下级的情况下,国家信访局对上访的案件,绝不能犯官僚当收转局,转回地方查处,让当地自己查处自己是不可能的事,也是违背人性的。国家信访局应当领导国务院的各部委、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政法机关直接查处。人手不够可以招聘,起初工作量会大些,过段时间就会少了,只要中央直接查处,各地就不敢做不公正的事,各地不敢做不公正的事了,就不会产生访民。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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