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获悉,5月24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第一批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公告,华电集团此次将采购5.1GWh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0.5C、0.25C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采购规模5GWh

包括:0.5C、0.25C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包含电池)的供货及指导安装

0.5C和0.25C系统各50%,即0.5C,2.5GWh;0.25C,2.5GWh

电池单体容量≥280Ah

整体质保5年

标段二:1C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采购规模0.1GWh

包括1C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包含电池)的供货及指导安装

电池单体容量≥90Ah

整体质保5年

投标人资质方面,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至少应具有电池单体、PCS(储能变流器)、EMS(能量管理系统)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投标人(或其子公司)应具有至少一个单体项目容量≥80MWh的投运业绩或具有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体项目容量≥10MWh累计不低于400MWh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合同业绩(至少包含电池预制舱、PCS)。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原文如下: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07/18-SB-024)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2024年第一批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框架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各储能项目现场

2.2 项目规模:5.1GWh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采购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一(0.5C、0.25C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包括0.5C、0.25C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包含电池)的供货及指导安装,0.5C和0.25C系统各50%,电池单体容量≥280Ah,整体质保5年, 采购规模5(GWh)。

标段二(1C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包括1C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包含电池)的供货及指导安装,电池单体容量≥90Ah,整体质保5年, 采购规模0.1(GWh)。

本次框架预估采购规模约5.1GWh。招标人不保证本次框架招标实际采购容量,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招标人保留部分项目不纳入本次框架采购的权利。

说明:项目对设备规格有明确要求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各项目具体设备规格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因项目用地、设计等不可控因素,项目实际采购规模与招标规模可能存在偏差,具体采购量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交货地点:各光伏项目现场指定的存放点。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0.5C、0.25C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

【标段二(1C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至少应具有电池单体、PCS(储能变流器)、EMS(能量管理系统)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9.投标人(或其子公司)应具有至少一个单体项目容量≥80MWh的投运业绩或具有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体项目容量≥10MWh累计不低于400MWh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合同业绩(至少包含电池预制舱、PCS):

(1)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运业绩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2)投标人其子公司是指投标人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的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某一业绩为框架协议业绩,需进一步提供能反映该协议下实际签约容量的证明材料,例如框架下签订的具体合同的扫描件、框架内订货函等,否则视为无效;若提供的某项业绩证明材料为补充协议,则必须同时提供原合同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5-24 20:50到2024-05-31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服务咨询电话(08:00-20:00):400-622-8787;平台信息审核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的9:00-12:00;13:30-17:30。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除招标人主动终止本招标项目采购情形外,标书费用售后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推荐通过企业银行账号完成在线支付(CFCA);已支付标书费用的潜在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招标项目后续招标活动时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用,但需发起支付操作,平台将自动完成标书费用免收和标书下载权限开通。

第四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避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成功后,及时下载投标客户端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确保可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正常投标。

第七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保险及保单发票事宜联系华信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10-83568910、18710239654;投标保证保函及保函发票事宜咨询电话:400-6399580、13948539227。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06-17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4-06-17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联 系 人:张梦群

电 话:010-83565801

电子邮件:zhangmengqun@chd.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李文林

电 话:010-83565763

电子邮件:liwenlin@chd.com.cn

部门邮件:zhaobiaosanbu@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问题登记。

来源: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