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有位教授在一次讲座中谈到书法,他说:“书法分为三层境界,第一层境界也就是最低的境界就是写完自己认识,别人也认识。第二层境界就是写完自己认识别人不认识,第三层境界,也是最高境界,就是写完别人不认识,自己也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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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标称是“主席思想与智慧研究专家;多所著名高校客座教授;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特聘教授。”的专家,并没有书法领域的认证,但是鉴于当今中国书坛充斥着很多政商文吏,此人大抵也算是书圈好友,不能完全算是一个书法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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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就是这个疑似准内行的人却说出了极为外行的话,并且信誓旦旦的当成真理四处宣扬。
汉字书法是以文字为主要元素进行的创作,自古其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表达内容,传递消息,前人佳作无不是为了留下内容而写,如《兰亭序》、《祭侄文稿》等等,即便是难以辨识的狂草作品,如《自叙帖》、《诸上座》等等也是为了留下内容,只是书写过于纵情,不求工整,并没有刻意制造识读障碍,熟识草书的人也能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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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失去了实用性的书法,也不能彻底放弃文字的可识读性,否则与绘画何异。
当前确有部分书法创新舍弃了文字的识读性,得到了高度赞誉,但是这并不应该代表书法的全部发展方向,并且不应该是书法的主流发展方向,失去了文字的可识读性,书法就离中华文化越来越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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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已经进入了纯艺术的发展方向,会向着更为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会呈现出丰富的面貌,作品不能被识读只是其中一种面貌,以一种面貌衡量书法的全部,只能是一叶障目,推崇这种观点的人也只是坐井观天。
书法的评价标准,绝非是否好认,而是是否充满情感,能否给观者带来更多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