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第85期双月讲座
【速读】
5月16日,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举办了“新形势下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研讨会”。该会议围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话题进行讨论。上海卫健委领导提出“三个优先”原则,即优先调整服务频次高的项目、住院医疗服务项目和不容易诱导的项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进展,厦门和浙江等地探索出了新路径。国家已出台七大类项目的收费指南,但需要更多专业人才参与,以形成更科学的定价和比价关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经验将在2025年向全国推广。
近日,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举办了“新形势下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研讨会”。医改理论界、行业协会、医保部门、卫生部门,医疗机构以及医药企业的相关人士纷纷到场。
关于调价项目的选择,参加研讨的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付晨提出“三个优先”的观点:
一是优先调整服务频次高的项目;
二是优先调整住院医疗服务项目;
三是优先调整不容易诱导的项目,如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强调,生命无价,医疗服务有价、但医疗服务价格不能完全市场化,要有一定弹性。而实际改革过程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除了要考虑“控基本”与“市场调节”之间的关系处理,还需要探索一种兼顾各方利益的定价机制。
根据国家医保局披露的数据,在两年多的时间,五个试点城市实施了两轮调价,分别涉及1398项和5076项医疗服务价格。从监测评估结果看,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进展。
厦门作为试点城市之一,重点围绕动态调整、总量调控、分类形成和评估考核四项机制进行大胆探索。据福建省厦门市医保局服务价格处四级主任科员张宏玲介绍,通过两年多的价改试点,厦门探索出了一条操作性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新路径,形成了医疗机构广泛参与价格制定的工作机制,避免了过往“政府主导行为,医院被动执行”的弊端。
此次被纳入试点省份的浙江,在2023年也开展了省域范围内的医疗服务项目调整,依托于各医院组织成立的医疗服务价格专委会,对劳务技术含量高、有重大创新的项目做了优先调整。
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七大类项目的收费指南,其中,口腔和生育已经在各省执行,但朱佳英指出,在实际对接过程中,指南呈现出了兼容性大,但相对粗放的特点,因此,指南落地需要更多专业人才的参与,让项目在归类过程中形成更科学的定价和比价关系。
按照时间轴,到2025年,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经验将向全国推广。事实上,暂未进入试点名单的省市也在积极推进“价改”,总体调整思路是向价值靠拢,“由粗到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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