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集体合同签订后入厂,能否享受集体合同规定的待遇?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维权要点】
集体合同的效力,即集体合同的适用范围,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域具有约束力。按照我国有关法律对集体合同效力的规定,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典型案例】
2015年8月,某工厂与全体员工签订了集体合同。在集体合同中,双方对工资和奖金作出了约定:该工厂员工除了按月领取基本工资和奖金之外,同时还将根据工厂的效益享受额外的季度奖。2016年10月,某工厂筹建了第五车间,并招聘了一批农民工为新员工。在与这些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新员工享受与老员工相同的基本工资和奖金,但没有季度奖。第五车间成立后,经济效益较好,但员工无法享受其他车间员工享受的季度奖。2017年3月,第五车间员工集体向工厂提出在第五车间实行季度效益奖的要求。工厂以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季度奖为由,拒绝了员工的要求。第五车间员工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官讲法】
处理本案的关键是正确认识集体合同的效力。集体合同的效力,即集体合同的造用范围,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城具有约束力。按照劳动合同法对集体合同效力的规定,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全体职工显然包括集体合同订立前加入企业的职工和订立后加入企业的职工。在集体合同订立后加入企业的职工,从加入企业时起当然地取得集体合同关系人的资格,不需要与企业另外订立协议加入集体合同或重新订立集体合同。本案中,某工厂第五车间在集体会同订立后加入企业的新员工与老员工一样,在集体合同的适用范围之内第五车间的新员工的基本工资和奖金与老员工的水平相同,但却没有享受老员工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享有的季度效益奖。因此,某工厂应当按照与老员工签订的集体合同中对劳动报酬的规定对新员工实行季度奖,新员工要求享受季度效益奖的仲裁请求应予以支持。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