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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会城市,从2024年5月10日至21日多人跳桥轻生。
官方称属个人原因。但仍迅速采取补救措施,一座桥上竟出现了“跳桥罚款1000元”的警示语。这样离奇的警示语一出现,立刻吸引了众多市民的目光,也引发了大家的热议和争议。
有人觉得这样的警示语非常荒唐,不该出现在公共场合,而有人则认为这样做可以提醒大家要珍爱生命,不要随意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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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桥罚款1000元”这样的事,在40年前还真曾经有过,不过,那时是喝农药。
农村妇女喝农药的事,我亲见过,也耳闻过不少。
说起来,因为农药在农村太容易了,就在手边,人在气头上,妇女又心眼小,有时不想活了,于是喝药。
对付农药的主要办法就是灌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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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书时在镇上的初中,学校在西边,镇卫生院在东边,经常听闻有农村妇女喝药后被送往医院抢救的事。
有时就见到用明矾水灌肠的情景,有些服毒的妇女救回来了自然是感谢苍天,一家人抱头痛哭。但那些没有救回来的,则是哭天喊地,特别是有些小孩子还很年幼,那样的哭喊让我现在想来都伤心。
大约是在1985年,我有一次经过学校驻地的孙板医院,就发现医生给一名喝农药的妇女在灌肠。妇女的家里人在哭。
医生和护士在用长长的管子给喝药的农妇洗胃,那个场景我现在想来都难忘,看到那个奄奄一息的女子,我很伤心地离开,但愿她能得救!
毕竟生命于人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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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我两岁的国胜表哥说,我老家那所乡镇卫生院因为接收的服毒病人多,竟然总结出了一套成功的救治方案,在老家那一带很有知名度。这是多少妇女用生命用惨痛的教训换来的“知名度”,我们宁愿不要这样的知名度。
临界处的诸如寿光、临淄都有病人送来,在当地据说有几个医生竟然成了这方面的专家。
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5
那些年,因为几乎每个村都有喝药的人,所以当地政府就出台了一个规定,喝药自杀罚款100元。
1980年代这个罚款肯定比现在的1000元要值钱。
当然,罚的都是被救治回来的人。人家人都死了,你还去罚款,那岂不是让人家和你拼命?
就是救治回来的人,有些男的感恩老婆回来了,也就想办法把这个钱缴了,也算是花钱买个教训。
但有些女人心疼钱,坚决不同意缴,如果政府强逼,女方就拿出农药,扬言要再喝药。于是这钱也就没人敢收。
这样的罚款有点好笑。
我老家人都开玩笑说,不要喝农药啊,因为要罚款。喝就多喝点,要不救回来要罚款啊。
6
比我大两岁的邵崇明,是我小时候的玩伴,因为琐事母亲批评了他几句,14岁的他在村前自家承包地里喝药自杀。现在已经40年了,如果他活到现在也不过才5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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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家有个姐姐,长得那是村中一枝花,因为和婆婆吵架,一时想不开竟然喝了敌敌畏。好在抢救及时,挽回了性命,但也留下了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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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姨妈因为我表弟被人打伤迟迟得不到处理,为抗议当地派出所的不作为,竟然在派出所服毒自杀,当时敌敌畏已经在农村少见了,她喝的是一种除草剂——百草枯,幸亏抢救及时,这也是14年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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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因为没有文化,有时生气就发恨说,“我不活了”,于是就吓得我非常害怕,天天给她讲喝农药后果多么可怕,要灌肠是多么难受,就这样教育她、吓唬她不要走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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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在2007年前后,有一群志愿者曾经组织了类似防止农村妇女自杀这样的组织,还约过我写过几篇农村服毒自杀的案例。可惜,时间久远,这个组织后来的命运也不知所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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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我一直主张对农药进行立法,严格管制,就是因为农村的这一段经历,太惨痛了。所以我经常对太太说,“不管生活多么挫折困苦,我都不会选择那条路,因为我见过太多的自杀惨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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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喝农药不能只管药,因为还是要多思考:为什么他们会走绝路。
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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