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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丨林汉垚

编 辑丨张华曦

2024年5月28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凰珠宝”)、武汉金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渤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贾志宏等18名被告人合同诈骗、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职务侵占、假冒注册商标一案依法公开宣判。

对被告人贾志宏以合同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二个月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相应财产刑,对被告单位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渤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判处相应罚金。

据了解,金凰珠宝从2015年起就以“黄金质押+保单增信”的模式融资,即金凰珠宝向金融机构提供Au999.9足金的质押物,中国人保财险湖北分公司等为金凰珠宝质押的黄金提供企业财产险,金凰珠宝通过质押黄金从多家金融机构进行融资

但在2019年下半年,金凰珠宝的多个信托计划出现逾期。民生信托、东莞信托、恒丰银行和湖北仲景贸易有限公司等机构在对仓库中的黄金质押物开箱检测后发现,武汉金凰提供的黄金为假,检测结果为“铜合金”。

据报道,截至案发,金凰珠宝在库假黄金共计105.77吨,通过假黄金质押担保等方案,先后骗取东莞信托、民生信托、长安信托、北方信托、恒丰银行等15家金融机构或单位财务共计253.45亿元。

SFC

本期编辑 江佩佩 实习生 董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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