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9日讯 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顺利审结大田某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该案从受理至裁定宣告破产前后仅用时42天,是目前为止大田法院破产审判用时最少的案件,标志着大田法院审理破产案件驶入快车道。

据悉,大田某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750万元。此前,该公司的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1月23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大田法院审理。

为有效提升破产案件整体审理质效,该院决定对该案快速审理,缩短破产案件审理周期。案件受理当天,承办法官将受理决定送达给大田某贸易有限公司,并第一时间与管理人就组建工作组、清算准备以及该公司的资产、涉诉等情况进行沟通。在大田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管理人迅速制定工作预案,完成债权申报、审查以及职工债权调查等多项工作。

4月26日,大田法院组织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根据管理人的核查和债权人会议确认,法院查明了因该公司及其清算义务人未向管理人移送公司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导致清算不能。同时因名下无财产可供分配,无法支付破产费用,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等事实。4月29日,法院依法宣告该公司破产并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范书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