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茅台也能喝死人”到“还有2个月退休不该管”,这些言论出自安徽滁州官员之口,他们对当地河水污染事件的回应引发了公众的质疑和不满。
5月23日,有媒体报道滁河水质出现污染,出现鱼虾大量死亡现象。5月28日,央视新闻报道,安徽滁州河水污染,出现大量死鱼死虾。对于水体异常现象,全椒县相关部门未经调查,凭经验回复“没问题”,对水质检测称“没有必要”。采访中记者问道:“这水进入到河里,是不是有毒的,咱们作为环保部门也不知道?”滁州市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窦某称没有必要对水体做毒性分析,“喝茅台也能喝死人,喝死人后,需要对茅台做毒性分析吗?我认为没有必要”。而全椒县水利局的一名党组成员则表示:“我说真话,我还有两个月就退休啦。我也不该过多地问这些事情”。
这些言论反映出部分官员存在为官不为、乱作为以及基本媒介素养匮乏等问题。面对河水污染这一重大的生态环境损害事件,这些官员不仅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还在接受采访时信口开河、遮遮掩掩,暴露出当地部分官员基本媒介素养的匮乏,给政府形象抹黑。
比言论更欠妥的,是为官不为、乱作为。据报道,5月7日,全椒县一公司原料仓库发生火灾,造成污染物流进入附近的沟渠和管网。5月11日,当地发生降雨,致使尚未清理的污水经花园水库进入襄河。5月22日,全椒县未经科学论证,盲目决策,以保障城镇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和沿滁河地区农业用水为由,将襄河口闸开闸放水,致使滁河部分河段受到污染。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既是公司管理有问题,也说明政府监管存在漏洞。事件发生后,主管部门未及时清理污水,暴露处置不力的短板。正如通报所说:一些干部在处置过程中心存侥幸、乱作为,面对问题遮遮掩掩,总想蒙混过关,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处理生态环境损害问题不允许官员有消极的表达,更不允许有摆烂的心态。发生污染事件应该反思,但也不用遮掩,理应按照程序和规矩,科学治理,公开公正处理,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
这些事件提醒我们,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官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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