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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南都记者从广州公证处获悉,近期,一对情侣未婚生育了一名女儿,后来感情不和,不计划结婚,两人来到广州公证处女儿抚养问题的协议书公证,女儿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支付3000元作为女儿的生活费,直至女儿成年且有独立经济能力,父亲每周定时探望女儿。

5月初,谭先生和马女士共同来到公证处,询问如何办理女儿的抚养权协议公证。两人于2020年开始谈恋爱,并于2022年生育了一名女儿,但至今未登记结婚。由于两地分居,双方感情不和,已无结婚意愿,想办理关于女儿抚养问题的协议书公证。

经办公证员从化解矛盾、平息纠纷、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供一份亲子鉴定意见书,并针对他们的疑惑进一步解释,就他们现在的情形而言,办理亲子鉴定意见可以减少将来入户就读等带来的麻烦。鉴定结果出具后,公证员依法受理谭先生和马女士的公证申请。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女儿由马女士携带抚养,谭先生每月支付三千元作为女儿的生活费,直至女儿成年且有独立经济能力。谭先生每周定时可探望女儿。在女儿的抚养、教育、医疗、入户等事宜上,谭先生有义务协助。

采写:南都记者 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