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武警改革过程中,武警部队的8个警种,其中有6个退出武警序列。留在武警序列的,只有内卫和交通两个警种,同时原来由国家海洋局领导的海警,划归武警部队。这次改革以后,武警部队的变化非常大。

改革后的武警,整体上分为内卫、机动和海警这3个部分,这也是武警部队的3个警种,武警的3个警种里,内卫是武警部队的主体部分,武警内卫其实就是省级武警总队和所属各个支队,以及地市级武警支队所属的县级中队。

武警机动有两个总队,分别是武警第一机动总队和第二机动总队,由原14个武警机动师和3个武警交通总队合编而来。海警则是我国海洋执法队伍的核心,则过去是武警边防的一部分,后来划归国家海洋局,再后来划归武警部队。

如果从执行任务环境来看,武警的3个警种里,武警内卫和机动是执行地面任务的警种,武警海警队则是执行海洋任务的警种。武警似乎缺乏一个执行空中任务的警种。

武警内卫部队规模非常大,有32个总队(含兵团总队),在省级行政区设有武警总队,地级行政区设有武警支队,县和县级市设有武警中队。我们常说的省武警总队,就是武警内卫,下辖若干个地市级武警支队和一两个直属支队。

武警机动部队有两个总队,是武警部队的机动作战力量,分别驻防在北方地区和南方地区,每个机动总队下辖16个支队(都是正旅级),相当于编外集团军。

武警海警部队只有一个总队,武警海警总队是正军级,下辖3个副军级的海区指挥部,同时总队还有6个直属支队(对外称作海警直属局,正师级建制)。

如果说武警内卫和机动是第二陆军,那么武警海警就是第二海军。其实武警部队拥有完整的陆海空力量,只是地面力量和海洋力量都是独立警种,而航空力量并未成为独立警种,而是分散在武警机动总队和武警海警总队里面。

武警的两个机动总队,编制里都有一个直升机支队。同时武警海警总队还有3个直属航空大队,这2个直升机支队和3个航空大队,构成了武警航空力量的全部。

不管是海警总队还是机动总队,武警部队的直升机,全部都是运输型或者通用型直升机,包括直-8、直-18、直-9、直-20、米-17等型号,没有武装直升机。而且武警海警总队所属的航空大队,不仅装备直升机,还装备有其它固定翼飞机,和海警的执法舰船一起,形成海空联合执法的态势。

武警的航空力量,其实没必要成为单独一个警种,很多人设想的“武警航空总队”并不现实,也没必要,分散部署在机动和海警的队伍里,是完全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