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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闵行举行的“人民城市议事厅 基层治理大讨论”活动中,居民代表、物业和业委会代表、行业代表、相关专家以及闵行区公安分局、区房管局、区市场局、区城管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职能部门齐聚一堂,大家围绕“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治理问题”畅所欲言。其中,就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和设施设置的便利性等相关问题,与会人员展开了热烈讨论。

新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今天开始实施,条例除了对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进行停放、放置和充电的区域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也明确了相关处罚。然而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不少市民提出,“除了堵,还需要疏”,“要更加关注为市民提供更多便利安全的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

闵行区正发起“免费充电、满电回家”的公益活动,呼吁更多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参与到活动中来,减少社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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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是袖珍小区,地面可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资源有限,小区地上有两个停车棚,只能停下20多辆车,地下车库倒挺大,但是大家都不愿意停地下”,现场一位社区居民说,究其原因就是:坡度太陡,电动自行车推得下去,上不来。

讨论中,有市民提出,造成“飞线充电”、楼道内随意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将电池带回家充电等情况的根本原因之一,还是在于充电不方便,建议政府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和增加小区的充电桩数量。

“我原来居住过的小区停车在地下室,地上非常滑,我自己就摔倒骨折过。推电动自行车的人,他们的人身安全怎么保障?”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胡雪梅直言,政府有关部门在进行电动自行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同时,也应该对是否为居民提供安全便利的充电条件进行排查,“不能把百姓‘逼上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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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小区资源有限,那能不能从其他地方拓展停车资源?现场也有市民为大家提供了新的思路:向园区和企业要资源。

“我每天都在单位里充电,这样我就不用回家再去找地方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了,而且我们单位充电是免费的。”一位员工表示,企业为员工积极提供更加便利的电动车充电方式,不仅体现了企业良好的社会责任,同时让市民多了一个“可以充电”的规范场所,进一步杜绝市民因社区充电资源匮乏而选择“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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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现场也有一位来自企业的人大代表提出了他的困惑,“我们很愿意为社区承担一部分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事实上我们单位已经在为员工提供充电服务了,然而我想问一下,一旦发生电动自行车自燃等事故,企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我们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企业车棚内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自燃,影响了一排员工车辆,我们调查原因后,没有对企业进行处罚,而是对造成事故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的车主进行了处罚,因为他的电动自行车是改装的。”参与现场讨论的区消防救援副支队长余小平回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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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闵行区消防部门正与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莘庄工业区联合开展一项公益活动,倡导企业在厂区和园区内安装充电设施,为职工提供“免费充电、满电回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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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正在打造企业职工电动自行车安全免费充电示范点,目前已制定《闵行区企业职工电动自行车安全免费充电场所(棚)建设导则》,让企业员工安全充、方便充、免费充、安心充。”余小平表示,“我们呼吁更多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参与到‘免费充电、满电回家’的公益活动中来,减少社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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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逸

初审:高淑婷

复审:石思嘉

终审: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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