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开展非法宗教活动
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防范、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积极性,维护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翔安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决定对举报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邮件等方式
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夏令时)
3:00-6:00(冬令时)
大嶝街道:0592-7090008
新店街道:0592-7089305
凤翔街道:0592-7885215
金海街道:0592-7885003
香山街道:0592-7880807
马巷街道:0592-7060095
民安街道:0592-7620869
内 厝 镇:0592-7076959
新 圩 镇:0592-7070005
邮寄地址: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翔安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电子邮箱:xatzb@xm.gov.com
二、举报内容
非法宗教活动是指违背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的宗教行为及活动,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
1.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或者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恐怖主义、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和侵犯公私财产等;
2.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或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临时活动地点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的;
3.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朝觐活动,或擅自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的;
4.在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指定的临时宗教活动地点以外的公共场所传教;
5.擅自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网络非法传教、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等;
6.运送、销售、复制、散发、摆放和张贴非法制作或者非法入境的宗教类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宣传品;
7.未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通过互联网站、论坛、公众号等形式开展宗教教育、发布讲经讲道内容和组织宗教活动;
8.其他非法宗教活动。
三、举报奖励事宜
1.举报内容应为翔安区内发生的非法宗教活动且事先未被公安、民宗部门及各镇(街)掌握的线索。对群众提供线索举报非法宗教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每件奖励人民币500元;举报涉及重大违法行为的,对举报者视情增加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同一地点同一宗线索的举报奖励不重复发放;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宗线索进行奖励;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负有防范打击非法宗教活动职责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举报非法宗教活动的,不予奖励。
2.举报人举报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受理举报的民宗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伪造或者教唆、伙同他人伪造材料冒领或骗取奖励资金的、或故意捏造事实诬告诬陷他人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事项解释权归翔安区委统战部(民宗局)所有。
特此通告。
翔安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2024年6月3日
今天,请为翔安高考生转发!
厦门调整住宅房屋征收安置费标准!翔安是……
预警!海翔大道这些违法行为交警正严查!
来源\ 翔安统一战线
翔安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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