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对普通员工没有约束力,因一般而言,普通员工不会对公司的运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条件。

公司章程对股东有约束力。公司章程是股东就公司创设、公司经营、股权转让、公司终止等事项达成的合意,股东必须遵守。公司成立后新加入的股东,必须以认可公司章程为前提。

公司章程是所有股东的共同意志体现,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设计约定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经营范围、分红比例、认缴新增资本、法定代表人、公司担保、股东会职权、股东表决权、股东会议事方式与表决程序等等。

总之,公司章程,对公司来讲就如同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公司治理机制、运行的最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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