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

吴川市2024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拟征收土地位于

海滨街道塘尾社区、梅逢社区、博茂社区地段

吴川市滨海新区海岸综合整治项目用地

征收土地面积合计35.5794公顷

其中农用地33.8621公顷

(耕地0.6935公顷、林地2.1754 公顷、

草地3.2982公顷、其他农用地27.6950公顷)、

建设用地0.9922 公顷、未利用地0.7251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为50.4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为54.6 万元/公顷

农村村民住宅补偿、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洪府规(2019)16号)的规定执行。

【安置对象】

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家庭承包的土地被政府依法统一征收的,其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制定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年满16周岁以上的家庭成员,纳入征地社保费补贴对象范围。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来源:吴川市自然资源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