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城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一则征收土地公告。
依据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18]701号、陕政土批[2019]326号、陕政土批[2020]749号、陕政土批[2020]864号)审批,同意将城固县博望街道办事处舒家营村一、二、五、六组集体土地7.1647公顷(合107.4705亩)征为国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收储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征收土地位于博望街道办事处舒家营村一、二、五、六组,具体四至界线以实地勘测定界为准。
三、被征收村组及面积:征收博望街道办事处舒家营村一、二、五、六组集体土地7.1647公顷(合107.4705亩)。
四、安置途径:货币安置和农业安置。
五、安置补偿标准:按照城固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城固县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城政发[2024]13号)规定:博望办舒家营村区片综合地价为9.10万元/亩,本次实施具体补偿标准为11.00万元/亩。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建(构)筑物补偿依据城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固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城政发[2022]6号)文件规定补偿标准执行。
六、自公告之日起,各级组织均应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做好征收土地补偿工作,在此范围内所涉及的村组及村民不得抢种抢栽,更不得进行任何施工建设。
七、自公告之日起,凡不按规定执行、擅自耕种或种植的一切经济作物,均不予赔偿并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为保证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请涉及征收用地范围内的村组及村民予以配合。
九、有关征收土地补偿及相关事宜请与办事处、村联系。
特此公告。
城固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5日
来源:城固县人民政府网 编 辑: 燕子 审核: 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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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陕西众致(汉中)律师事务所 周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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