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霍邱县中医院设备科科长胡传朋涉嫌受贿一案,由霍山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霍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

日前,霍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胡传朋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六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