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属于国有,没有依法取得采矿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采。近日,衡阳县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非法采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涉案金额达260余万元。

2024年5月初,衡阳县公安局森林公安民警在例行巡查中,发现库宗桥镇古井村知子组后山上有大片林地被破坏,大量土石方被挖走。民警敏锐地意识到,可能是不法分子在此处非法采矿。

经立案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民(男,50岁,库宗桥镇古井村村民),李某生(男,56岁,库宗桥镇古井村村民)在承包某猪场土地平整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知子组后山表土下有大量岩石,遂产生盗挖石头变卖获利的想法,并于2022年6月到2023年底期间租用挖机盗采石矿12万吨,以每吨22元或20元的价格卖给附近砂场非法获利260余万元。

目前,李某民、李某生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三审:罗爱君

二审:黄韬

责编:谭婷

编辑:阳超

来源:森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