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内出轨,女子与丈夫离婚之后,带着两个孩子,无家可归呀,正在不知道何去何从之时,前公公感念儿媳妇平时对她的照顾,收留了母子三人。

谁料两个人日久生情,前公公表白之后,两个人准备去登记结婚时,民政局却说他们两个违背公序良俗,拒绝给他们办理结婚手续,两个人一气之下,将民政局告上了法庭,法院又会怎么判呢?

黄斌和李娟,经人介绍之后结婚,并生了两个孩子,可能是生活过于平淡,也可能是生活磨灭了双方的感情。

妻子李娟明显的感觉到丈夫黄斌,对自己越来越冷淡,在家里总会背着自己打电话或者是接电话,好像是在防着自己,黄斌是不是在外面有人了呀?

李娟的猜想得到了证实!

有一次,丈夫黄斌去上厕所的时候,忘记将放在茶几上的手机拿走,恰好这时,有一个电话打了进来。

李娟将电话接通之后,电话里传来一个女生甜甜的声音:老公,你在干嘛呢?

一听到这个声音,李娟的猜想得到了证实,丈夫黄斌果然在外面,有了一个小三。

当李娟质问黄斌这件事情的时,黄斌倒是痛痛快快的承认了,是有这么一回事情,本以为妻子李娟会跟他大闹一场。

李娟却考虑到还有两个孩子,决定原谅丈夫黄斌,提出只要他与这个女子一刀两断,一家人还是可以继续过日子呀。

黄斌却觉得,既然感情已经破裂了,没有必要为了孩子,维持这一段感情,坚持提出要离婚

看到丈夫绝情的态度,李娟觉得两个孩子要是跟了丈夫,以后在后妈这里,肯定会受苦,答应离婚,条件是两个孩子都归自己抚养。

黄斌的妈妈早已经过世,爸爸老黄一个人住着在另一栋房子里。

平时李娟对这个老人家还是蛮孝顺,老人家对这个儿媳妇也很满意。

看到李娟离婚之后,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无家可归呀,老黄这个时候站了出来,将李娟母子三人接到了自己家里住了下来。

白天李娟出去工作,老黄就承担起了照看两个孙子的责任,一家三代人,在这里过起了和和睦睦的日子。

老黄也对李娟照顾有加,李娟也对前公公孝顺如昔,就这样日子久了后,两个人的心中开始有了别样的一番情愫。

李娟和老黃之间已经互生爱慕,这一层窗户纸,最后还是老黄主动将他捅破。

这一天,当李娟刚回到家的时候,老黄送了一束玫瑰花给李娟,鼓起勇气跟李娟来了个爱的表白。

要不我们两个去登记结婚吧?这样我们才能名正言顺的长期住在一起呀。

李娟一听这个话,先是惊讶,接着红着脸,害羞地点了点头,算是同意了老黄的这个说法。

第二天,两个人兴高采烈的去民政局,准备办结婚证。

民政局的工作人员看了两个人的户口本,发现了他们这个特殊的家庭结构关系。

了解到李娟是老黄的前儿媳,李娟的两个孩子,也就是老黄的两个孙子住在一起后,民政局工作人员以违背公序良俗的这个理由,拒绝了他们两个结婚的申请。

李娟和老黄两个人一听就生气了,我们两个人是自由恋爱,为什么不能登记结婚呢?

两个人将民政局告上了法庭,那么法院又会是怎么判呢?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咱们的法律没有规定前儿媳不能与前公公结婚。

民法典规定只要结婚的双方是自己真实的意愿,具有法定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可以申请结婚。

前两条都符合规定,民政局为什么会拒绝呢?主要是考虑到李娟的这两个孩子,之前叫老黄是爷爷,如果李娟和老黄结婚之后,那就可能是叫爸爸,有违背公序良俗。

现在这个情况是李娟和老黄两个人结婚是自愿的,但是却因两个孩子,有违公序良俗,但是李娟的前夫,他不更是违背公序良俗吗?为什么他又能结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