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财政厅投资审核中心(以下简称投审中心)积极探索研究项目支出定额标准、构建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并推进标准应用等工作,不断丰富和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2019年以来,全面梳理省直部门已有标准,新启动各类项目支出预算标准建设31项,已编制或论证形成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省属高校建设预算、集体租车、法院服装费等通用或专用定量标准21项,物业管理费、考试教务费等编制规范10项。行业专用标准已正式印发的有10项,财政厅内部印发1项。编制完成《标准汇编》,涉及的民生保障标准、经费安排标准等共12大类111项省级项目支出标准,将分散的支出标准集中汇总,推动已制定标准在预算评审、绩效评价和重大项目绩效评审中的应用,为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直观、快捷的依据来源。

一、制度办法先行,稳步推进标准建设

2018年,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粤办发〔2018〕17号),推进预算编制标准化建设,健全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广东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广东省省级预算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试行)》,作为项目入库和预算编制的工作规范之一,用于帮助和指导省直部门开展部门项目预算编制。自2019年以来,支出标准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围绕“建立管理机制、丰富标准库、完善标准应用、全面推动市县标准建设”四方面开展工作,推动预算制度的“规范透明、科学标准”,出台《广东省省级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为我所用”定额标准建设及各通用专用定额标准建设工作,规范省级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管理,加快了预算编制标准化建设。2020年,按照“全覆盖、拓外延、成体系、重应用”的思路,服务部门预算编制,加快建成涵盖所有财政支出的以定额标准为主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及定额和规范相结合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实现“有支出必有标准”的管理要求,制定了《2020年省级预算支出标准建设主要工作任务》清单,支出标准建设主要从“健全机制”、“完善体系”、“强化应用”三方面推进。

二、职责分工明确,标准研制流程清晰

目前,省财政部厅开展支出标准从建设方式分编制及评审论证两种。通用定额标准编制由省财政厅预算处(编审处)安排投审中心组织开展具体编制工作。专用定额标准一般由省业务主管部门具体承担制定任务,报送省财政厅后,由省财政厅有关业务处室安排投审中心组织开展财政评审论证工作。投审中心开展支出标准的编制与论证工作,一般有第三方机构协助参与。投审中心研究制订支出标准编制及评审论证内部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细化操作要求,指导规范支出标准编制和评审论证工作,确保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程序规范、定额合理、科学适用。

通用定额标准的制定:申请立项。省财政部门根据预算管理改革要求以及业务需要结合年度计划进行通用定额标准立项。编制准备。由省财政部门成立标准建设工作小组、拟定项目定额标准编制方案(包括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调研重点、编写大纲、编制进度安排、具体分工等)。研究起草(编制)。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在进行数据测算分析、科学论证、效果评估的基础上,形成通用定额标准征求意见稿。评审论证。听取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调整完善通用定额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将通用定额标准征求相关的利益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确定。发布实施。通用定额标准由省财政部门(或会同省业务主管部门)发布实施。

专用定额标准的制定:申请立项。省业务主管部门每年年初编制本部门支出标准建设年度计划,以书面形式报送省财政部门。对符合立项条件的申请项目,省财政部门将予以立项。整理部门内部标准。省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加强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需要对本部门内部标准进行整理。对尚未形成部门内部标准但已经省财政部门立项的项目,对相关项目支出成本费用整理形成申报流程、申报规范及管理要求,经专家论证通过后形成部门内部标准。申请财政评审论证。省业务主管部门填报《省级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评审论证申请表》,履行部门内部决策程序后报送省财政部门。对资料齐全的申请项目,省财政部门将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实施评审论证确定支出标准。联合发布实施。专用定额标准由省财政部门联合省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发布实施。

三、注重总结积累,齐头并进促推标准发展

除加快推进定额定量标准建设外,也同步做好支出标准建设基础性工作。一方面,制定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样例,对口部门根据样例规范使用支出标准编制本部门项目支出,为预算编制做好支撑。另一方面,指导部门按定额定量标准、编制规范、测算方法三个层次梳理本部门支出标准,推动每个部门形成本部门支出标准汇编。与此同时,全面梳理目前已出台政策涉及的民生保障标准、经费安排标准等,编制完成了一套含12大类111项省级项目支出标准的《标准汇编》,将分散的支出标准集中汇总,推动已制定标准在预算评审、绩效评价和重大项目绩效评审中的应用,为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直观、快捷的依据来源。

来源:预算评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