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警察设施的公告

为更好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推进我市交通文明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从2024年6月25日零时开始,在以下道路启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具体道路及位置如下:

1. 东风新村安宁路路段

2. 东风新村七区北路六十九中西门路段

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6月9日

来源:大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