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刑事律师组。

【分类】

刑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扰乱市场秩序罪-合同诈骗罪

【主文】

1刑法条文

  1.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票据或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诱骗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收受财产后逃匿等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或存在严重情节的行为。

2构成要件

  1. 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3. 存在以下行为之一:

  1.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3立案标准

3.1合同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1.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经济犯罪呈现出新情况新特点,刑法、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不断修改完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如火如荼,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进行调整。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的刑事司法工作,2022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切实维护金融安全,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立案追诉标准(二)》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修改,对21种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作了修改完善,对25种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进行了调整,对票据诈骗案等7种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中的数额标准作了修改,对走私假币案等8种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中的具体情形作了修改。
  2. 根据《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为2万元以上,应予立案追诉。对于除数额外的严重情节立案标准,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未予明确。

3.2立案追诉标准的适用

  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犯罪审判中参照适用立案追诉标准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对相关经济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没有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犯罪案件时,可以参照适用《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如认为有关规定不能适应案件审理需要的,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本地实际,依法审慎稳妥处理好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争取更好的社会效果。
  2.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处长喻海松提出,相关立案追诉标准源自司法解释的,对相关标准的适用,实际上是适用相关司法解释。相关立案追诉标准与司法解释不一致或者系对司法解释的补白的。这一情况在经济犯罪领域尤为突出,由于各种原因,制定司法解释明确定罪量刑标准尚不成熟,故呈现了立案追诉标准“先行”的现象。需要注意的是,此种类型的立案追诉标准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没有拘束力,只具有参照适用的效力。

4量刑标准

  1. 本罪有三档量刑,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5单位犯罪

  1. 单位可构成本罪,单位犯罪的,处以罚金,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上述量刑标准处以刑罚。

6部分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