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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7-8月份应该就是孩子们最快乐的时光,没有学习的烦恼、没有作业,每天都有很长的时间玩耍,同时也是父母最痛苦的时光。
在14年的7月的夏天,就有一位父亲为他的孩子哭干了眼泪。
因为他的儿子闫啸天只是掏了个鸟窝被判了10年。
这事本来已经沉寂多年了,但是一位知名的主持人将他再度带上了热搜,他以一个董事长私分2.6亿只判5年对比了“掏鸟窝判十年”,
引发了广大网友的舆论。
这起“掏鸟窝事件”最初被大众知道的时候,网友们都认为确实是显得十分地“不公平”,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放到现在来说,大部分网友却认为:这事并不冤,那么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当时的事件经过。
14年的夏天,出生于河南高庄乡的大学生小天(代称)迎来了他的快乐暑假,闫父是一家工厂的普通员工并没有时间管着他。
于是小天就被父亲拉进厂里打暑假工,但是工厂的生活并不轻松,每天干的都是又苦又累又脏的重活。
没干几天小天就累得受不了直接跑回家躺着了。
在家待久了没有父亲管束的小闫也收不住小男孩子爱玩的心思。
趁着天气热游泳也舒服,他就拉着同村好友小军(代称)去河边玩水(此行为有风险不建议学!)。
这就是这个时候他们在树林中发现了一窝非常漂亮的鸟,羽毛灰褐色还带着棕白相间的白围兜十分可爱。
这样原本就对鸟十分感兴趣的小天蠢蠢欲动想要将其端下来。
一旁的伙伴看到他的样子,便调侃道:
“你肯定爬不上去,肯定抓不到。”
“切,还爱鸟呢!连只鸟都养不活,天天吹牛”
在伙伴们的调侃下,攀比心上来的小天,费劲巴拉的爬上了树将十几只鸟“一窝端了”。
拿下来的小天海兴冲冲向伙伴们炫耀他的厉害,为了显摆自己养鸟的厉害之处,他把鸟带回了家。
看着一窝“战利品”,喜不自胜的小天拿起手机就将他们发布到社交网络上,还得到了许多网友的夸赞,殊不知这一操作将会断送了他的前途。
022、
鸟抓回家后,原本没事干的小天差点忙疯了,十多只鸟照顾起来把他累得够呛,为了能够炫耀自己是“养鸟高手”,小天每天都会在社交网络上炫耀自己的鸟。
但这位“养鸟高手”就经常“弄死鸟”,因此,在几番周折下,16只鸟飞走了一只,不幸没了一只。
随着小鸟的逐渐长大,几只鸟的样貌也逐渐变得与众不同,眼见这几只鸟并非凡品的模样,他又升起了买鸟的心思。
在这之前,小天就曾卖过几只喜鹊,价格也颇高。
于是,他在网络平台上,抛出了几只鸟的图片并配文;“出几只鸟,懂得进来看看。”
很快就有人联系他,当卖家问起价格的时候,不知道品种的报价的小天,拿起了手机百度搜索查看了品种之后,报出了800一只的价格,在2014年800一只雏鸟可谓是天价了。
这位网友也没有讲价,甚至还非常“豪气”地花费了5600元一口气买走了7只鸟。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拿到这么多钱,他兴冲冲地拿着钱找到了闫父。
看见一把红艳艳的钞票放在桌子上,闫父被惊得合不拢嘴,自己平时累死累活一天只能赚个十几块,儿子掏个鸟还能卖到5600元的巨款。
但是这样来得快的钱也让闫父感到害怕。
他问起小天这样犯不犯法。
突然被父亲问起的小天,眼神闪烁了一下便毫不犹豫地说出“不会,就几只鸟,而已怕什么”。
之后的几天,他又通过网络平台售出了好几只雏鸟,但这次他开的价格并没有这么多识货的,因此后边几只鸟都是以几百块的价格卖出。
然而,他的举动也吸引了森林公安局民警的注意力,民警通过小天发布的售卖信息锁定了小天的犯罪行为。
并在其售卖的时候将其以及同伙小军(代称)抓捕归案,并判处了十年六个月和十年的有期徒刑。
他们的判决一出,网友们的评论瞬间炸开了锅。
“在农村谁没抓过几只鸟啊?也太重了吧?”
“十年也太久了吧。好好的一个大学生,进去十年前程不是毁了吗?”
“那个大学生肯定不知道这鸟是国家保护动物吧?他又不知道是什么鸟,能赚钱就卖啊,这可以原谅吧。”
许多网友的一致想法,“掏个鸟不至于这么大惊小怪吧?虽然是保护动物但这不是不知者无罪嘛~”,他的父亲也曾在许多节目中跟大家哭诉喊冤。
他真的是“不知者无罪”吗?
033、
其实早在一窝鸟卖完之后,已经尝到甜头的小天,并不甘心只“暴富”一次,而且他后面卖的价格也不高让他十分有落差。
于是他开始搜集珍稀鸟类的资料,四处找珍贵鸟类的窝,还利用网络的便利大肆收购珍稀濒危保护动物,利用中间商来赚取差价。
甚至为了能够“博眼球”吸引买家的热度,将自己“杀鸟”和“捕鸟”的图片放置网上。
在民警询问他是否认识这是国家濒危保护动物的时候,小天并没有承认自己认识,而是说出:百度说这是鸟“阿穆尔隼”和苍鹰。
(这里小编讲一下冷知识:隼类这种鸟不属于群居鸟,每只鸟都有自己的区域领地,每片区域最多只有2只)
而后在民警几次追问下,他又说出了,可能知道自己的行为存在违法的话。
在警方的调查下,还发现了他曾经加入了一个名为“河南猎隼”的违法售卖捕捉濒危保护动物的群众,这里几乎每天都会有鹰隼的消息。
即便一开始捕捉的时候并不知道这是保护动物,但在高价非法售卖以及捕猎交易行为中,谁还能相信他是不知情呢?
因为按当时的律法,捕猎6只隼类就视为情节严重,捕猎10只隼类情节视为特别严重。
情节特别严重的,就会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小天非法捕猎售卖共计16只,不仅捕猎了14只燕隼还另外捕猎2只隼科鸟类,完全超过最高量刑标准且还快翻了两倍。
除此之外他还做出了伤害濒危保护鸟类的行为,难道不该受到惩罚吗?
当法院审判这两个人判处10年6个月和10年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和5000元罚金的时候。
这两人不服并上诉了,但审理的证据十分充分、事实清楚明了、两人的定罪准确无误、即便是有“不知者的微弱成分”也量刑适当了、审判程序也没有不合法的地方,因此他们的上诉被驳回了,法院维持了原判。
最初的时候小天的父亲闫爱民一直坚信自己的儿子是清白无辜的,他认为儿子只是因为好奇而掏了鸟窝,对于鸟的品种和价值一无所知。
他不断地奔波寻求法律援助,希望能够为儿子争取翻案的机会。
在许多电视节目和网络平台中,他痛哭流涕地述说自己儿子的遭遇,还表示为什么别的孩子掏鸟窝就不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而自己的孩子却要被判10年。
为此闫父还耗尽钱财申诉了许多次,甚至求村里面的乡里乡亲签署“联名信”信中写道“小天是个好孩子,聪慧机敏还非常善良,只是稍微贪玩了一点……希望能够法外开恩,减轻处罚。”
可作为大学生的小天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一次次地非法售卖以及捕猎,都是他在自主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干出来的事并非真的“不知情”。
这边在呼吁保护动物维护自然和平,那边都在打着“不知情”名头干非法的事。
那么这世间的秩序还能再正常吗?
很多网友可能会只看到被判刑的刑期长短,而未能全面考虑案件的所有重要细节。
最初那名背叛五年的董事长,之后还有得交处罚金4亿。
对于一些包含多个罪行的案件,如小天这事,以盈利为目的捕猎,屡次知法犯法具有多重罪名的累加效应。
他们所涉及的犯罪行为是十分严重的。
若他在百度知道答案的时候,放过那些鸟类回头是岸,这样的悲剧不就能终止了吗?
可他们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也许小天在正值青春美好年华的时间段犯了错付出10年青春非常令人惋惜,但做错事就必须承担后果不是吗?
如今人类对动物的滥用和破坏是目前面临的严重问题之一。
过度地捕猎、非法交易这些行为已经导致了许多物种的灭绝和濒临灭绝,给地球生态系统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万物都是平等的,人和动物和谐相处才是自然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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