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获悉,6月5日,秀山县洪安镇清水江流域,一艘龙舟在训练时发生翻船事故,24人落水,有人员伤亡。9日,记者从遇难者家属处获悉,当地已找到三名死者遗体。无独有偶,8日,湖北黄冈市黄梅县一乡镇举办龙舟赛期间出现翻船事故,一名57岁参赛者抢救无效死亡。

每年端午节,赛龙舟都是重要的习俗之一,无论是南方广大地区,还是拥有河湖的北方城市,都将“龙舟竞渡”作为重要的端午活动安排,鼓声雷动、动作整齐、浪花飞溅、呐喊助威的场景,令人血脉膨胀。然而,近年来频频发生的翻船事故,给一些地方的端午节特别是赛龙舟活动,蒙上阴影,带来悲痛。仅今年端午节期间,重庆秀山县、湖北黄梅县接连发生的翻船事故,已致死致伤多人,让人感到痛心惋惜。

应急管理部不久前公布了多起相关案例:2023年,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登岗镇登岗村宅下经合社的一条龙舟在训练时发生侧翻,事故共造成35人落水,其中2人遇难;2022年,福州市长乐营前街道营前港一载有36人的龙舟倾覆,3人在落水失踪两日后确认遇难……特别是2018年4月21日,广西桂林桃花江鲁家村河段,2艘龙舟在桃花江竞渡演练时,发生失控翻覆,约60人落水,事故造成17人遇难。

与赛龙舟相关的悲剧频发,不仅给死伤者的家庭带来了难以承受之重,也暴露出相关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缺乏应有的安全意识。虽说赛龙舟是一种民俗,多是群众自发开展的活动,但这类活动不能“无组织无纪律”,其中,安全问题事关重大,组织及纪律性更是重中之重。但令人遗憾的是,发生翻船事故的地方,偏偏缺乏有效的组织和管理,导致相关的安全保障措施没有做足,致使翻船事故发生,非伤即死。

以重庆秀山县这起事故为例,网友爆料“多名训练人员未穿救生衣”,如果情况属实,这显然不符合安全常识,因为“划龙舟人员必须要穿救生衣”这是最基本要求。当地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事故还未完成定性,但对训练时没穿防护措施,县里会加强安全管理。事发后加强安全管理显然是“亡羊补牢”,而公众更想知道,在这一悲剧发生之前,为何不加强安全管理?说到底,必须要将加强安全管理前置。

笔者注意到,在端午节前夕,一些地方部门会印发“关于依法规范端午期间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管理的通告”之类的文件,但有的地方未见印发这类通知。显然,有文件规范比无文件规范要好。当然印发文件也不等于“万事大吉”,还要将文件规定逐一落地。无论是未出台规范性文件,还是文件沦为形式管理,都为翻船事故埋下隐患。因为这种群众自发活动离不开强有力安全保障,落实安全责任是政府职责。

如果每个地方的职能部门,对赛龙舟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事前加强安全培训,对活动区域、龙舟标准、应急救护、队员素质等方面加强指导、把关,相信这类悲剧完全可以避免。正是因为事前缺乏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事中缺乏有效监管、应急抢救等安排,导致某些参与者不幸受伤或者遇难。鉴于翻船事故频发,应当考虑围绕赛龙舟出台相关安全兜底措施,在此基础上,鼓励各地将赛龙舟也办成“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