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月 1 日上午,我女儿自己出去了,回来时说她花 6000 多元买了一部苹果手机,我脑袋当时‘嗡’一下子 …… "近日,市民李丹向半岛晨报官方微信新闻报料平台反映称,女儿小丽动用压岁钱,在苹果专卖店购买了一台苹果手机,事后她要求退机,但遭到商家拒绝。目前,小丽还不满 14 周岁。李丹认为,6000 多元钱不是小数目,女儿去柜台购买手机,店方在销售时应得到家长的确认。那么,李丹的质疑是否有道理呢?记者进行了采访。

女孩私自花 6000 多元买苹果手机

李丹家住高新园区大有恬园小区,她的女儿小丽目前还不满 14 周岁。小丽有一张银行卡,里面存有 6800 元钱,"卡里存的是压岁钱,孩子也知道密码,她以前从来没有动过卡里的钱。"

今年"六一"前,小丽和母亲商量,说是想要一部手机。"我女儿上初二,学校不让带手机,我考虑买了手机孩子也用不上,另外也担心孩子有了手机会影响学习,就没有同意。"

6 月 1 日正赶上周六休息,上午小丽一个人外出,中午时回来了。小丽进门后说的话,让李丹脑袋"嗡"地一下,"孩子说她花 6000 多元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当时把我吓一跳,这孩子的胆子也太大了。"

经过了解,小丽的手机是从高新园区黄浦路一家商场的苹果专卖店买的。"当天孩子‘先斩后奏’买手机,她先去了银行,将银行卡里的 6800 元钱全都取了出来。"李丹说。

家长要求退机遭商家拒绝

小丽在商场里的苹果专卖店花了 6000 多元买了一部手机,因为她没有手机卡,因此销售人员只是帮她将手机开机激活了。李丹当即决定到专卖店去退机,她来到专卖店,销售人员承认小丽花 6000 多元钱在店里买了一部手机,但对于退货要求,商家予以拒绝,"对方给出的理由是出售的手机没有质量问题,另外手机也已经激活,因此不能退货。"

对于商家的说法,李丹颇为不满,她认为未成年人到商家进行大额消费,商家应该予以警惕,当然家长没有看好自己的孩子也有一定的责任。

李丹坦言,小丽身高超过 1.6 米,看起来确实不太像是未成年人,另外当天小丽戴着口罩和帽子,因此销售人员确实难以从外表看出小丽的年龄。"我问过孩子,她说买手机时,销售人员问过她是否成年,孩子当时怕买不到手机,就说自己已经成年了。"李丹说,"但是正常人买手机,肯定会带着手机卡,然后把旧手机里的东西倒进新手机,而我女儿什么也没有,这肯定不是正常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此事

6 月 6 日,记者跟随李丹来到当事苹果专卖店,销售人员承认小丽在店内花费 6000 多元购买了一部手机,"苹果 15 价格为 6299 元,贴膜 249 元,一共花了 6548 元,交的是现金。"同时,工作人员表示当时问过小丽是否未成年,小丽表示自己已经成年。

工作人员表示,因为他们出售的手机没有质量问题,因此无法退货。因为小丽是未成年人,而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介入此事,因此他们需要听从有关部门的意见。

记者联系了苹果公司客服,并根据客服提供的邮箱发去了采访内容,但截至记者发稿,尚未得到回复。

李丹已将此事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对此事进行调解。

律师说法

买卖合同应认为无效

未成年人没有取得家长同意,私下购买 6000 多元的手机,商家是否有责任呢?对此,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表示,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为: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三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对于未成年人购买苹果手机的问题,因价格较大,加之《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允许未成年人携带智能手机上学,因此其用压岁钱购买苹果手机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其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但苹果手机专卖店在向未成年人出售手机时,可以催告其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双方的手机买卖关系无效。

王金海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为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规范自己的销售行为,注意审视购买人的消费行为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商家在发现未成年人购买高价值商品时,理应劝阻或要求其在家长的陪同下进行购买。同样,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关注未成年人的日常消费情况,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科学的、健康的消费观和金钱观。(文中人物为化名)

半岛晨报、39 度视频首席记者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