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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晚间,恒大汽车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相关附属公司于近日收到相关地方行政部门进一步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简称“行政决定书”)以及另一份“告知书”。

其中“行政决定书”函件指出,相关地方行政部门认为基于相关附属公司未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已构成违约,因此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1. 解除其中三份相关协议;

2. 相关附属公司在收到行政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退回已发放的各项奖励即补贴合计约人民币19亿元。

另一份“告知书”要求,拟责令天津恒大停止生产、销售新能源乘用车产品,并进行整改。整改期间,该部门将暂停受理天津恒大的新能源乘用车新厂品申报,以及新能源乘用车产品合格证电子信息传送,待整改完成并通过复核满足生产准入条件后予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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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书”显示,相关地方行政部门认为恒大汽车方面未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已构成违约。主要包括:

第一,未按照约定限期在相关地方行政部门所管辖的地区完成设立集团总部、全球研发中心及全球生产基地相关的投资规模、规划产能及年销售目标;

第二,未依期建成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并投产及完成新能源汽车车型的研发;

相关地方行政部门认为,从相关附属公司的经营状况判断相关协议的目的客观上已无法实现。

恒大汽车称,上述处理决定如最终执行将导致集团存在相关工厂土地被强制收回,地上建筑物及设备被用于偿还奖励及补贴款的风险,继而对公司或各相关附属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相关附属公司已打算向相关地方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恒大汽车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该部门对天津恒大的核查工作,并在其核查后积极整改问题。并拟于上述限期前向该部门提报申诉整改材料。如最终被正式执行将会对集团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恒大汽车日前表示,集团资金严重短缺,天津工厂自今年年初以来已不再生产作业。

新闻链接

恒大汽车5月22日曾发布公告称,收到相关地方行政部门下发的函件,因未按相关协议履行合同义务,恒大汽车相关附属公司被要求解除协议并退回已发放的奖励及补贴约19亿元人民币,同时需互负连带责任。

此前5月26日晚间,恒大汽车发布公告称,迎来了神秘买家。公告显示,5月16日,公司已知悉,共同及个别清盘人为及代表中国恒大集团(清盘中)、恒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Acelin Global Limited(统称潜在卖方)与一名独立于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买方(潜在买方)订立条款书。据此,潜在卖方与潜在买方或会就买卖潜在卖方所持公司股份订立最终买卖协议。同时,该潜在买方被认定为独立于公司及其关联方。

从2019年成立以来,恒大汽车累计亏损超过1000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恒大汽车累计交付的车辆超过1389辆台,恒大新能源汽车(天津)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正式量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生产恒驰5汽车1700辆。

4月30日,恒大汽车公布的2023年年报显示,2023年恒大汽车总收入为13.4亿元,同比增加900.04%,但有约11.36亿元收入来自物业销售,占据了整体收入的八成以上,而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贡献率不足11%。全年亏损高达119.95亿元,同比减亏56.64%,其中,终止经营之业务(即剥离地产项目)亏损10.61亿元,年内亏损119.95亿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恒大汽车资产总额348.51亿元;恒大汽车负债总额负债725.43亿元。其中:借款为264.84亿元,贸易及其他应付款430.12亿元,其他负债30.47亿元。

恒大汽车2023年年报显示,近期,由于资金原因,集团安排部分人员放假,天津工厂暂停生产。集团将全力以赴引入战略投资者积极筹措资金以维持本集团生存及未来的发展计划。而公司是否能够继续持续经营,将取决于集团通过以下方面产生充足融资及营运现金流的能力,能够成功执行并完成业务和运营重组计划、融资计划。

恒大汽车表示,在引入战略投资者并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将计划继续推进恒驰5年度款和改款、恒驰6、恒驰7的开发验证及量产,同时,亦将根据市场需求,继续推进新平台、新车型的研发。

■综合自恒大汽车公告、恒大汽车年报、中国城市报此前报道

■编辑:越玥、张阿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