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腐败、经济和走私调查局(C03)指控,万盛发集团董事长张美兰利用多家幽灵公司和虚假合同,在10年内非法跨境转移45亿美元。

在对万盛发集团案件第二阶段的调查结束时,警察局调查与腐败、经济和走私有关的犯罪(C03,公安部)确定从2012年10月到2022年10月,张美兰及其同伙非法转移了45.36亿美元,折合106.73万亿越南盾。

其中,万盛发集团旗下的21家公司在境外进行了78笔非法资金转移交易,总额达15亿美元;21家企业非法收受境外资金152笔,金额30亿美元。

调查机构称,从越南向国外转移资金和从国外接收资金都是由兰女士和她的同谋通过越南公司与外国公司和组织之间的“空头”股份买卖、出资、咨询和贷款合同进行的。转移和接收资金的法人实体是“幽灵”公司,没有人力资源机构,没有实际运营。

她宣称,她从国外收到并转入越南的钱是贷款,转出国外的钱是为了偿还债务。

张美兰在4月的审判中

1、被系统锁定但仍获准接收境外资金

C03指控张庆黄(Trương Khánh Hoàng SCB银行前副总经理)是帮助张美兰非法转运货币跨境的同谋。2021年5月至2022年8月,张庆黄作为SCB银行副总经理,通过虚假合同批准了境外汇款指令,并为万盛发集团旗下公司将资金返回越南,共计692,020亿越南盾

张庆黄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批准了38笔境外汇款交易,总计9.29亿美元(218,100亿越南盾)和106笔境外收款交易,总计19亿美元(473,920亿越南盾)。

张庆黄批准的境外汇款交易不符合越南公司根据转让合同拥有股份的确认文件的条件;签署转让合同的外国公司代表的授权;公司在越南与外资公司之间完成股权转让的营业登记证;显示外国公司已向越南政府履行转让交易纳税义务的文件。

调查得出结论,在境外收款交易中,尽管缺乏汇款目的信息并被系统锁定,张庆黄仍同意解锁收款客户的账户。

SCB银行的另一位领导人、前总经理武晋黄文(Võ Tấn Hoàng Văn)也被指控帮助张美兰。从2018年11月到2020年3月的一年多时间里,武晋黄文签署并批准了20笔境外汇款交易,总额达5.16亿美元(119,980亿越南盾),用于支付万盛发集团所属公司的咨询合同费用和借款。

SCB银行前董事长裴英勇(Bùi Anh Dũng)在10个月内(2020年10月1日至10日)通过虚假合同签署并批准了6笔海外汇款单,总金额达3000万美元(7120亿越南盾)。

张美兰在 2024 年 4 月的审判中

2、一系列“幽灵”公司跨境转账和收款

帮助张美兰非法跨境转移资金的还有阮芳英(Nguyễn Phương Anh 西贡半岛集团股份公司前副总经理),他被指派管理Blue Pearl、Sài Gòn Penninsula、Easter View等3家海外汇款公司 。从2018年3月到2022年8月,这三家公司收到了3500万美元(8020亿越南盾)的资金,并向国外转移了2.56亿美元(59,430亿越南盾)。

郑光功(Trịnh Quang Công Acumen控股公司总经理)还被发现负责从Golden Hill、VinaLand、Capitaland Tower、Trade Wind、Eland、Đông Sài Gòn, Thành Hiếu等7家公司从国外转账和接收资金。

郑光功受张美兰指使联系Chiu Bing Keung Kenneth(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公民,受张美兰指派管理海外公司,同时也是Vinaland越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完善资金转移档案,如幽灵公司法人、会议纪要、股份转让决议等转让文件,并由代表签字盖章。郑光功还监控SCB银行转入转出的资金数据,并向张美兰汇报。

调查机构表示,根据虚假合同,从2020年7月到2022年10月,郑光功向国外转移了14,440亿美元(335,470亿越南盾),并收到了14,490亿美元(346,290亿越南盾)的国外汇款。郑光功被指控非法跨境转移的资金总额为28亿美元(681,770亿越南盾)。

万盛发集团集团副总经理苏氏英桃 (Tô Thị Anh Đào)被指控帮助张美兰非法跨境转移 9,900 万美元(24,450 亿越南盾)。2022年,苏氏英桃被指派管理Helios公司,从国外接收资金转移到越南,并通过虚假贷款合同将资金从越南转移到国外。

苏氏英桃称,张美兰指使她利用Helios公司的记录借入外资。道将文件转交给Chiu Bing Keung Kenneth强以准备贷款合同。当Chiu转让合同时,苏氏英桃指派员工Châu Xuân Bửu Ngân联系Helios聘请的董事人员,签署外币提款文件和外币销售交易确认单。

为了从国外转账,张美兰委托苏氏英桃为Helios公司办理在SCB提取4000万美元的手续,然后将其转给陈氏黄渊(Trần Thị Hoàng Uyên 张美兰的秘书)。

向境外汇款时,苏氏英桃联系Chiu某获取合同清算文件,内容为Helios公司需向境外公司支付的本金为4000万美元,利息为16.2万美元。为了把钱转过来,张美兰指示苏氏英桃联系郑光功取钱。

此外,调查机构确定,2021年3月11日,时任越南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公司总会计师的苏氏英桃签署了两份向该公司动用4450亿越南盾的授权书。折算成1960万美元,转移至境外Leader Vision公司。

越南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公司总经理阮武英氏(Nguyễn Vũ Anh Thi)和安东公司(Công ty An Đông)副总经理阮友效(Nguyễn Hữu Hiệu)也被C03指控帮助张美兰非法跨境转移资金。 阮武英氏为苏氏英桃签署了付款授权书,合法地将1960万美元转移到国外。阮友效帮助张美兰通过安东公司向国外收款和转账。

两个月内(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安东公司通过SCB Cong Quynh以外国合作伙伴贷款合同支付形式共收到5.45亿美元。2022年7月,安东公司向境外转移资金1.32亿美元。因此,阮友孝被指控帮助兰女士非法跨境转移6.77亿美元(165,740亿越南盾)。

通过上述行动,C03建议以侵占财产诈骗、洗钱和非法跨境转移资金罪起诉张美兰及三名同伙阮芳英、郑光功、张庆黄。

苏氏英桃被提请以非法跨境转移货币罪提起公诉。

另外四人被提议以两项罪名起诉:诈骗财产罪和非法跨境转移货币罪,他们是阮武英氏、阮友效、武晋黄文和裴英勇。

今年4月,兰女士因违反信贷机构放贷规定、贪污财产罪、行贿罪被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判处死刑。阮芳英被判入狱 17 年;张庆黄因贪污财产罪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武晋黄文和裴英勇因违反信贷机构贷款活动和挪用资产罪被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3、通缉两名帮助张美兰的外国同伙

“积极帮助”张美兰跨境非法转移资金的两名外国人是SCB银行副总经理Chen Yi Chung和Chiu Bing Keung Kenneth。两人自5月以来一直被公安部通缉。

Chen Yi Chung进行了 12 笔汇款交易,总额为 6.73 亿美元(155,480 亿越南盾),还有一笔从国外接收资金的交易,价值 3500 万美元(8020 亿越南盾)。Chen Yi Chung已出境,下落尚未确定,司法协助暂无结果。

张美兰指派Chiu管理11家国内外公司,其中Chiu代表万盛发集团旗下的6家外国公司。Chiu的任务是在万盛发集团旗下的国内公司与外国公司之间建立买卖股票、投资合作和贷款的短期合同。Chiu还为张美兰处理了海外汇款和从国外到越南的汇款。

从2014年到2022年的8年间,Chiu管理的11家公司向国外转移的资金总额为5.56亿美元(129,050亿越南盾),并返回越南9.4亿美元(213,100亿越南盾)。因此,C03指控Chiu帮助张美兰非法跨境转移14.96亿美元(342,160亿越南盾)。

Chiu已经出国,当局尚未确定他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