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围绕物业费的话题时常被提起,有关物业费的纠纷也越来越多。

网友咨询:

物业服务质量差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兰英律师解答:

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通常需要根据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如果物业服务确实存在瑕疵,业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适当减免物业费。除非物业服务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安全保障明显不到位等重大瑕疵,否则业主不应以物业服务存在局部瑕疵为由拒交物业费。

兰英律师补充: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兰英律师

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毕业于五院四系院校之一,从事法律工作已有八年之久,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事,人损赔偿,刑事辩护经验丰富,始终坚持: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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