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王小兵 通讯员 葛梦桐)近日,得益于昆山市检察院与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关于建立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法益修复考察机制的意见》,两名犯罪情节较轻微的非法狩猎者从“违法者”变成“志愿者”,通过社会公益服务的考察期后,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是昆山市检察院办理轻罪案件的一次有益尝试,通过积极发挥拟不起诉人员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机制在治罪和治理中的作用,推动轻罪案件由单一治罪向综合治理转化,不断提升轻罪治理成效。

为进一步凝聚合力,做好破坏生态环境类被不起诉人综合治理工作,最大程度降低再犯罪,昆山市检察院与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关于建立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法益修复考察机制的意见》,明确在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中,对于符合条件的拟不起诉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对其开展以生态环境养护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益服务及考察,考察结果将作为检察机关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重要考量因素。

去年12月,当事人小郑和小张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移送至昆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认定,两人相约在禁猎期使用夜间照明的禁用方法,非法猎捕并杀害野生鸟类六只,均为“三有动物”,总价值不足2万元,犯罪情节较轻微。

轻罪不是无罪,可以依法从轻,但不能放纵。根据《关于建立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法益修复考察机制的意见》,昆山市检察院决定对两名非法狩猎者启动“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考察工作,深化教育、惩治和预防犯罪的效果,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采取措施参与生态修复。今年5月,小郑和小张被推荐前往天福国家湿地公园,开展包括清洁观鸟观光车、捡拾白色垃圾等在内多种形式的公益志愿服务,并在活动现场接受生态文明教育。

昆山市检察院依托自主研发的“轻罪治理服务”App,承办人与相关单位监管人员对两名非法狩猎者服务情况全程监管,实时查看服务进度。其间,两人态度积极,得到监管人员好评。

“在天福山鸟类栖息地参加劳动让我直观感受到生物多样性的美好。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训、改过自新。”公益服务结束后,小郑和小张这样说。

综合考量两人犯罪情节较轻微,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无前科劣迹,且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等情节,昆山市检察院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针对本案依法组织拟不起诉公开听证,邀请公安机关、陆生野生动物主管部门代表及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经现场评议,与会人员一致支持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随后,综合案件事实、情节,两人案发后表现及公益服务、公开听证情况,昆山市检察院决定对小郑和小张相对不起诉,并当场向其公开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