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兴安县严关镇仙桥村委界付坪村的张先生和杨先生饭后相约在村里散步,二人散步至村操场时,听到不远处传来鸟叫声。二人循声找去,在地上发现3只长相呆萌的幼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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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捡到的三只幼鸟。(受访者供图)

担心村里的猫狗伤害幼鸟,张先生和杨先生便将三只幼鸟带回家,找来一个纸盒将它们装好,随后联系了镇干部、村委干部和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工作人员来到现场。

经检查,三只幼鸟身体状况良好。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工作人员对村民们积极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表示感谢,表示第二天会将三只幼鸟送至桂林市野生动物保护站。

第二天,工作人员将三只幼鸟送至桂林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经保护站工作人员初步鉴定,三只鸟为领角鸮(xiāo)幼鸟,俗称“猫头鹰”,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救助站工作人员表示,当三只领角鸮具备野外生存的能力后,会将它们放生,让它们回归大自然。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持续向好,市民捡到野生动物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市民不仅给幼鸟喂食牛奶,还有怀抱抚摸等行为。一系列看似有爱的行为背后,实则是因野生动物救护知识缺乏而导致的不当救助。遇到不明情况的野生动物幼体,首先应观察附近是否有威胁,如流浪猫狗或其他可能伤害幼体的车辆之类,在判断幼体没有明显外伤的情况下,多数不需干预。

“如果发现野生动物,最佳方案是第一时间通知当地森林公安或动物保护部门,原地静候救护人员到来,尽量不要自行判断处理。”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介绍。

以这次捡到领角鸮为例,理论上讲,发现幼鸟时应查看附近是否有领角鸮巢穴,有可能幼鸟父母就在附近,将其放置到大树岩壁等稍高处后,幼鸟父母就能继续喂养它们。该工作人员同时也表示,做出以上判断操作需要具备一定的基础的野生动物救护知识,对普通群众而言有一定难度。

“因此,第一时间给野生动物救护部门、森林公安或林业系统拨打电话才是正确操作。野生动物幼体没有处于危险情况,救援人员又能及时赶到,应尽量不去碰它。如果确实需要转移,不要徒手触碰,一定要戴一次性手套,或隔塑料袋等不透气不透水的塑料制品触碰,以免感染动物病毒,或者让野生动物身上沾染人类的气息。”

此外,群众对发现的野生成鸟,应尽量让其处在比较暗的环境中,不过度刺激,以免其发生应激反应导致死亡。

来源|桂林日报(记者陈静 通讯员蒋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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