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期待,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切实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推动繁简分流、缩短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期限,6月13日,长汀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在县公安局挂牌成立长汀县“一站式轻罪治理中心”。
揭牌仪式后,三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
明确了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具体原则、案件范围、工作程序、办理时限。
明晰了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危险驾驶、盗窃、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诈骗等案件优先适用快速办理机制。
确定了“三集中三简化”办案模式,即相对集中移送审查起诉、相对集中提起公诉、相对集中开庭、宣判,简化文书制作、简化审批程序、简化庭审程序,有效提高办案效率。
下一步
长汀县检察院将以落实该实施办法为契机,协同公安、法院、司法局等单位,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努力实现轻罪案件快速办理全流程贯通,打造轻罪治理长汀样板。
(未经许可,请勿转发)
来源:长汀县检察院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责编:贺华锋 韩女萍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