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起,昆明市晋宁区在全区范围内试点推行“企业安静期”制度,有效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干扰,为民营企业发展“减负增氧”。“企业安静期”让企业能够轻装上阵,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不必再为频繁的检查而忧虑,有效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推动营商环境再改善、再提升。

“企业安静期”是指每月1日至15日期间,政府部门除处理突发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金融风险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特殊重点领域如危化品、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等,确需现场检查的,也会尽量压缩检查频次和时间,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了解到,自“企业安静期”制度实施以来,晋宁区已累计开展涉企行政检查254项,其中140项在“安静期”外进行,特殊情形检查114项。检查经营主体1469户,其中957户在“安静期”外接受检查,特殊情形检查512户。

为确保“企业安静期”制度落到实处,晋宁区还配套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严格规范行政检查行为,要求行政检查计划必须经过备案、审核、公示,避免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严格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将执法行为置于阳光下,接受监督;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努力实现“无事不扰”,让企业安心发展;对失信企业则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通过精准普法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维权。

“企业安静期”制度的推行,是晋宁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又一有力举措,有助于营造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更加强劲的动力。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蓝灏 通讯员 田敬芬

一审 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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