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老太潜入菜园偷菜,被菜主发现后便逃跑,追赶过程中老太意外摔倒受伤住院,菜主是否需要对老太的受伤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判决驳回“偷菜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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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0元购,美滋滋。

哭笑不得[捂脸]。一位坏人变老了的老太有一天郊野闲逛,看到别人家菜地里的菜新鲜劲儿,心想不偷白瞎了。嘴也馋了[舔屏]便开始偷菜,结果被菜主人撞见了,菜主人想上前打个招呼的,结果不知为何,老太自动开启逃跑模式,结果摔成了10级伤残,现在老太要起诉菜主索赔8万。老太为何突然开始逃跑呢?这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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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这个菜看着咋这么新鲜呢?不偷白瞎了”

正经的说,老太偷菜在先,被发现后逃跑,这本身就是她的不对。

菜主发现自己的菜被偷,追赶是本能反应,谁能想到老太会在逃跑中摔倒呢?难不成,不应该追赶小偷?哦,还是个老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是驳回了老太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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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菜不成,倒打一耙!

我觉得这个判决有失公正的。菜主虽然没错,但老太受伤也是事实,确实应该赔偿一部分,赔偿一到八毛钱,或者两块钱尽到人道主义。

如果支持老太的索赔,那不就等于鼓励了不正之风,学习了美国的“0元购”?

我想应该反告老太敲诈勒索,甚至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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