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之间打闹是常事,但如果家长不冷静,强行为孩子“出头”,不仅无益于小事化了,还会激化矛盾,甚至触犯法律。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家长踢伤其他小孩被行政处罚、事后又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法院对该家长撤销处罚决定、复议决定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

2023年4月4日下午,小刘(11岁)和小张(12岁)在某小区底商处玩耍,两个孩子在玩耍中打闹起来。小刘的父亲刘某听说自己孩子被欺负了,心生不满就去找小张理论,在争执中刘某用脚踢踹了小张,导致小张腰部软组织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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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父母得知儿子被打非常生气,立即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接警后,随即开展调查。经过询问、鉴定、传唤等环节,公安机关最终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刘某不服处罚决定,向当地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相关部门经审理后作出维持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

刘某仍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及当地政府的复议决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制作获取的勘验笔录、照片、询问笔录、监控录像视频及诊断证明等证据材料能够相互印证,证明刘某因孩子之间打闹问题,用脚踢踹孩子这一事实。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处罚幅度适当,应予以支持。当地政府收到复议申请后,履行了受理、审查、送达等复议程序,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被诉复议决定,程序合法。

法院认为,本案系因孩子间打闹问题引发,事起虽小,但刘某却以踢踹孩子的方式进行处理,既不合情,也不合法。刘某本应通过和平、理性的方式调和孩子间矛盾,但其鲁莽冲动且突破法律底线的行为,激化了矛盾、造成更大伤害。常言道,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刘某在本案中的不法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小张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发育,亦未能给自己孩子树立良好榜样。

因此,刘某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复议决定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依法不予支持。一审判决作出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法官说法:

“孩童间打闹”很常见,也不可避免。如何正确认识、妥善处理孩子间打闹,体现家长的素质和修养,更体现家庭的教育理念。

本案中,刘某护子心切,在处理孩子间摩擦时未能保持足够理性、克制,对小张施加暴力,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法律和道德的负面性评价,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官提醒,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未成熟,学习生活中发生摩擦矛盾在所难免。家长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家长作为监护人更应肩负起责任,应该理性对待、冷静处理孩子之间的矛盾,及时了解情况、耐心疏导情绪、理性应对问题,积极教育引导儿童与人为善、和谐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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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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