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山市发布2024年第1号总河长令,在舟山市范围内开展“河湖长制守护河湖安全”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堆乱建乱占妨碍河道行洪、影响河湖健康、侵占河湖水域等违法违规问题,持续强化责任落实和闭环管理,系统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落地见效。

第1号总河长令部署了舟山市“河湖长制守护河湖安全”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将全力确保汛期河湖安全,纵深推进河湖“四乱”整治,有效维护河湖健康水生态,强化水域空间动态监测管控。

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各县(区)、功能区要把“河湖长制守护河湖安全”专项行动作为河湖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河湖库“清四乱”责任追究。各级河湖长要统筹抓好流域、区域、上下游,左右岸治理保护,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及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大对各地的督查抽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抄告责任河湖长,推动问题及时解决。

(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