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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关于对周口市仙景园公墓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于2023年10月26日对周口市仙景园公墓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非吸方:河北乾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方:周口市仙景园公墓),成立10.26非吸专案组。

一、凡在“周口市仙景园公墓”投资的参与人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4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借款协议、转账凭证及收益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淮阳区公安局报案登记,逾期不报案登记的,视为放弃权力,后果自负。

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工资、佣金、提成、返点费、好处费、代理费等,应依法追缴。现公安机关告知在“周口市仙景园公墓”各非吸处从业人员(含离职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说明情况并退还任职期间的违法所得,争取宽大处理。

三、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加大力度追赃挽损,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请相关人员及投资参与人员积极提供追赃线索,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不信谣、不传谣,要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表达诉求,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

特此公告。

登记报案联系电话:

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案件接待室:0394—8275110

周口市公安局淮阳区分局案件接待室:0394-2889110

周口市公安局10.26专案组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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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平安川汇

责 编:胡艳萍

审 核:彭 锴

监 制:武文科

总监制:程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