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全市“检察长接待日”活动,以“两级检察机关检察长定点接访+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联动接访”方式,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四下基层”,检察领导干部带头下访、接访制度,访民情、听民意、解难题,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推动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直面纠纷、化解矛盾,力争把问题解决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工作落实在一线。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富民县等检察院检察长,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共同随机接访了15批次来访群众。接访领导耐心倾听群众的诉求和问题缘由,认真记录每一名来访人员的诉求和意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热情、耐心地为群众答疑解惑。对接待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接访领导承诺限时办理,建立台账,以信访交办件逐一明确责任人员,组织逐一研判问题症结,厘清工作思路,研究解决办法,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正面引导群众明白事理、化解积怨,为群众排忧解难。
在接访彭某某时,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彭某某与李某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后,被李某某抱摔致轻伤一级,伤残十级。李某某被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承担刑事责任,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部分执行到位。彭某某现年48岁,因被伤害致残,劳动能力下降,治病花费了家庭大部分积蓄,家中还有老人需要赡养,生活陷入困境。彭某某认为被告人故意规避执行,申请检察机关监督。经认真听取信访人意见后,接访领导承诺对彭某某及时进行司法救助,要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当事双方做好和解工作,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视调查情况及时开展监督工作。彭某某对检察长的热情接待和耐心倾听表示感谢。
当天,各基层院以检察长在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定点接访为主,结合带案到部分村、社区下访的方式开展活动。
本报记者 张競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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