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吕先生反映:退伍40年了,安置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希望能解决安置问题

永城市人民政府反馈:吕先生,1972年11 月20日入伍,入伍后历任地质员,1982年12月退伍返乡,目前享受带病退伍回乡生活补助每月760元。

调查落实情况 (一)河南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已做终结处理 经查,2018年7月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对吕先生的信访案件做出终结:“经研究,同意省民政厅的复核意见,决定维持永城市人民政府做出的复查意见,此意见为河南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复核终结意见。如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同意,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信访部门和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办理”。

(二)当年退伍安置政策 (1)《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一九八二年度退伍工作的通知》国发(1982)26号文件明确:今冬退伍战士的接收安置工作,要继续执行一九八一年国发4号、59号文件和一九七九年国发161号文件针对伤残人员的各项规定。(2)《民政部关于做好一九八二年度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通知》民(1981)优81号文件明确:一九八二年度退伍军人的安置,各地仍需继续贯彻国务院(1981)4号、59号文件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3)《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全国军队退休干部和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会议的报告》国发(1981)4号文件明确:退伍安置工作,必须继续坚持“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把安置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4)《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加强退伍军人安置和教育工作报告的通知》国发(1981)59号文件明确:认真做好农村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根据当前我国在经济上进一步实行调整的方针,对农村退伍军人,必须坚持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不可能安排他们进城工作。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信访人所提安置诉求不符合当时国家退伍安置工作政策。

来源:商丘行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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