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交警大队

关于交通执法取证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现将秀屿区相关交通执法取证设备设置地点公告如下:

01

闯红灯设备

1、秀屿区笏石镇霞美路与霞厝街路口

2、国道228线4809公里+700米与西门路交叉路口

3、214县道与溪边连接线红绿灯路口

查处的违法行为种类: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02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1、白塔街与塔美路交叉路口

2、霞厝街与霞美路交叉路口

3、霞厝街往五塘路违停球

4、莆兴路往展兴路辅道违停

查处的违法行为种类:不按规定停车

03

卡口设备

1、莆田动车站南广场限时抓拍

2、秀屿区沁峤路石化消防队路口

3、秀屿区沁峤路栖梧村路口

查处的违法行为种类:逆向行驶、驾车接拨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自公布之日起,启用上述交通违法取证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处罚。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交警大队

2024年6月17日

▌编辑:小吴同学

▌校对:小陈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莆田交警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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