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二慢三通过”
是行经路口的基本安全准则
在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更需提前减速、仔细观察、礼让通行
切忌加速抢行
然而部分驾驶人常忽视这些细节
往往因一时疏忽
便酿成交通事故
路口通行违规酿事故
2026年5月4日11时57分许,邓某驾驶桂J****1号轻便二轮摩托车,在平桂区鹅塘镇山岛至塘面0公里200米路段,与吴某驾驶的桂JD****5号小型新能源汽车相撞,造成邓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迅速到场勘查取证。经查,驾驶人邓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且行经无信号管控交叉路口时,未注意观察、礼让右方来车,违规通行路口,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
驾驶人吴某驾车未严格遵守安全文明驾驶规范,存在驾驶疏漏,路口未减速,未注意观察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承担本次事故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农村道路多为无信号管控路口,隐患风险较高。广大驾驶人尤其是农村驾驶人,务必杜绝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行经无信号灯管控路口,需减速瞭望、礼让右方来车,自觉规范驾驶行为,严守安全文明驾驶准则,杜绝侥幸心理,防范农村道路路口交通事故。
驾车通过交叉路口
一定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
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那么,通过路口时
到底该如何礼让呢?
“让右原则”
所谓的“让右原则”就是当两辆车同时驶入路口时,左侧车辆要让右侧车辆先行。最常见的情况是,当两辆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同时直行驶来,左侧车辆要让右侧车辆先行。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为什么要遵循“让右原则”?
01
左侧车辆有视野优势
国内机动车驾驶位在左侧,左侧“A柱”靠驾驶人近,遮挡视野范围大,右侧“A柱”离驾驶人远,遮挡视野范围小。所以左侧的车更容易提早发现右侧的车,右侧车处于视野劣势,当被让行。
02
保护驾驶人
我国实行的是右侧通行原则,驾驶人在车辆左侧,如果左右两车撞到一起,右侧车辆驾驶人受伤的可能性更大。从保护驾驶人人身安全的角度考虑,应让右侧机动车先行。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如图所示,有让行标志的需让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如图所示,即灰车要让白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车辆先行;
右转的车辆需要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
左转的车辆需要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贺州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
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驾驶车辆时
应提前减速、加强瞭望、注意观察
不与其他车辆争道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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