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的绩效工资自从2009年实施以来就成为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构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因为如此,自实施以来一直都是老师们关注和热议的话题,通过多劳多得和奖勤罚懒的方式调动教师从教积极性并从工资待遇上加以直观体现,这样的绩效工资实施初衷还是让老师们很是期待的。

但自实施以来也一直存在着争议,争议的焦点集中在绩效工资构成(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上。绝大部分实施绩效工资的地方都是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比70%)直接按月发放到教师个人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30%)根据学期或学年考核的等级结果发放。

作为学期或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依据的考核理所应当跟出勤率的高低、工作量的多少、教学成绩的优劣、师德师风合格与否等挂钩并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但实际上很多地方并没有跟这些关键因素挂钩而是分配方案倾斜于行政领导、中层干部和后勤人员等,这也正是老师们感觉不公平不合理的地方。

一线教师能拿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跟自己的实际付出不成比例,换句话说就是多劳没有多得,这违背了绩效工资奖勤罚懒的初衷,挫伤了教师从教积极性。山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2022年3月底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措施》,其中对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进行了力度很大的改变。

这个《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措施》明确规定学校要按照教职工岗位考核等情况对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70%)进行具体分配时,要有效体现课时量和工作实绩,其中用于课时量和教学实绩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应不低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70%。

山东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这两个70%改变了绝大多数地方一贯的做法,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占比由绝大多数地方普遍采取的30%提高到70%虽然有点过高,但只要考核方案公平公正,能真正将那些关键因素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就可以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应有的作用,达到从教激励和待遇提高的双重效果。

如果占比7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违背了实施初衷,也像绝大多数地方那样倾斜于行政领导而不是一线教师,那对一线教师从教积极性的打击可就不是一星半点了,因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毕竟要依据考核结果,而很多地方在进行考核时人为因素干扰过大或者行政倾斜的不公平不合理现象始终都没有改变。

至今已经过去两年多了,但愿山东各地在具体实施时都能真正让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公平合理。另外,将占比3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直接发放给教师跟其他地方的70%直接发放相比,从提高教师待遇角度看,这虽然显得有点低了,但却符合绩效工资的属性,因为用于课时量和教学实绩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70%是适中的,突出了考核的核心。